品牌价值的价值评估

马唐2023-02-08  12

第一类是与股东权益相关的价值评估,也就是企业自身产权变动或使用权拓展需要所进行的价值量化,这种评估必须根据评估目的,依据国家颁布的评估标准、方法,个案进行。它是专门为委托的企业服务的,提供的是企业交易底价参考。

第二类是发布于社会、服务于社会的研究性质的评估。也就是用于品牌价值比较所进行的价值量化。这种评估,必须是选择同一标准、方法、基准日,进行统一的群体评估。它不是为某个特定的企业服务的,是给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参考的。

前者强调交易性,后者强调可比性。前者评估的商标数量再多,也不具备可比性。前者评估受交易或评估目的、待成交规模、交易双方接受程度的限制,而比较评价不受任何外部主观因素的影响,完全依据体系标准下所采用的客观指标,进行内在价值的估算。 (1) 建立一支结合营销和财务资深经理人、分析师的团队。总指挥可交给较中立的第三方担任,或委请公司以外的专业人士负责。

(2) 重新检视财务与营销部门评估品牌价值的方法,最好是找出过去的相关文献,同时叁考国际上的评估标准。

(3) 必须采取财务和消费者调查为导向的评估方法,取得共识后,才能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达成任务。

(4) 进行财务面评估,同时也进行必要的市场研究调查,两者所得出来的必须是合理的、相容性的结果

(5) 确认评估品牌的可行方法,并找出每个方法的不同之处,如此才能去试算出最合理、最没有争议的品牌价值。

(6) 根据既定同意的资产价值去设定营销活动目标,让你的营销策略成为可以测算出来的策略。

对于具体的评估方法,大致可以从企业的成本,盈利,市值等方面去考虑,总体而言,对于我国现在的企业品牌评估则可以着重参照如下几种方法: 对于一个企业品牌而言,其资产的原始成本占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因此我们对一个企业品牌的评估应从品牌资产的购置或开发的全部原始价值,以及考虑品牌再开发成本与各项损耗价值之差两个方面考虑,为此,前一种方法又称之为历史成本法,后一种方法又称之为重置成本法。

评估品牌最直接的方法莫过于计算其历史成本,而历史成本法就考虑的是直接依据企业品牌资产的购置或开发的全部原始价值进行估价。最直接的做法是计算对该品牌的投资,包括设计、创意、广告、促销、研究、开发、分销、商标注册,甚至专属于创建该品牌的专利申请费等一系列开支等。对于一个品牌,其成功主要归因于公司各方面的配合,我们很难计算出真正的成本。因为我们已经把这些费用计入了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怎样把这些费用再区分出来是一个颇费周折的事情,而且没有考察投资的质量和成果,即使可以,历史成本的方法也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它无法反映现在的价值。因为它未曾将过去投资的质量和成效考虑进去。使用这种方法,会高估失败或较不成功的品牌价值。因此应用这种方法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确定哪些成本需要考虑进去,例如管理时间费用的计算必要,具体计算方法等都是一个难题。另外,这种方法也没有涵盖品牌的未来的获利能力。

重置成本法主要考虑因素:品牌重置成本和成新率,此二者的乘积即是品牌价值。重置成本是第三者愿意出的钱,相当于重新建立一个全新品牌所需的成本。按来源渠道,品牌可能是自创或外购的。其重置的成本的构成是不同的。企业自创品牌由于财会制度的制约,一般没有帐面价值,则只能按照现时费用的标准估算其重置的价格总额。外购品牌的重置成本一般以可靠品牌的账面价值为论据,用物价指数高速计算。而成新率是反映品牌的现行价值与全新状态重置价值的比率。一般采用专家鉴定法和剩余经济寿命预测法。

重置成本法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品牌评估价值=品牌重置成本Ⅹ成新率

其中:

品牌重置成本=品牌账面原值Ⅹ(评估时物价指数÷品牌购置时物价指数)

品牌成新率=剩余使用年限÷(已使用所限+剩余使用年限)Ⅹ100%

使用这种方法的一个最大弊端是:重新模拟创建一个与被评估品牌相同或相似的品牌的可能性很小,可行性不大。理由很简单,这样做太浪费时间。因为品牌的创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此外,对于评估品牌,更注重的应是其价值,而不是成本。而且,成本法没有把市场竞争力作为评定品牌价值的对象,因此,在现在,已经很少使用成本法评估品牌了。 这种方法是是资产评估中最方便的方法,如今也有人将其适用于品牌评估之中,它是通过市场调查,选择一个或几个与评估品牌相类似的品牌作为比较对象,分析比较对象的成交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对比高速估算出品牌价值。参考的数据有市场占有率、知名度、形象或偏好度等。应用市场价格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要有一个活跃、公开、公平的市场;二是必须有一个近期、可比的交易对照物。

这种方法最大的困难在于执行,因为对市场定义不同,所产生的市场占有率也就不同,且品牌的获利情况和市场占有率、普及率、重复购买率等因素并没有必然的相关性。这些市场资料虽然有价值,但对品牌的财务价值的计算上却用处不大。同时,我国目前还没有一个品牌交易的市场,品牌交易成功只是买卖双方协商的结果搜集,而且某一个品牌的实施许可、使用权转让受其他品牌交易影响不大,被评估的资产的参照物及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资料也相当困难,还没有人专门从事这类工作,这些都使得用市价计量法评估品牌的价值在目前几乎很难行的通。 收益法又称收益现值法,是通过估算未来的预期收益(一般是“税后利润”指标),并采用适宜的贴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确定品牌价值的一种方法。其主要影响因素有 :

①超额利润

②折现系数或本金化率

③收益期限。

它是目前应用最广泛的方法,因为对于品牌的拥有者来说,未来的获利能力才是真正的价值,试图计算品牌的未来收益或现金流量。因此该种方法通常是根据品牌的收益趋势,以未来每年的预算利润加以折现,具体则是先制订业务量(生产量或销售量)计划,然后根据单价计算出收入,再扣除成本费用计算利润,最后折现相加。

在对品牌未来收益的评估中,有两个相互独立的过程,第一是分离出品牌的净收益;第二是预测品牌的未来收益。

收益法计算的品牌价值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品牌过去的终值(过去某一时间段上发生收益价值的总和),二是品牌未来的现值(将来某一时间段上产生收益价值的总和)。其计算公式为这相应两部分的相加。

然而,对于收益计量法,存在的问题是:其一是它在预计现金流量时,虽然重视了品牌竞争力的因素,但没有考虑外部因素影响收益的变化,从而无法将竞争对手新开发的优秀产品考虑在内,而且我们无法将被评估品牌的未来现金流量从该企业其他品牌的现金流量中分离出来,因为他们共享一个生产、分销资源;其二是贴现率选取和时间段选取的主观性较大;其三是在目前情况小,不存在评估品牌的市场力量因素。 此方法是由大卫·艾克提出的,他通过对涉及品牌的诸多要素而将其分为5组10类,并作了新的综合,从而提出了"品牌资产评估十要的指标系统。该评估系统兼顾了两套评估标准:基于长期发展的品牌强度指标,以及短期性的财务指标。这5个组别,前4组代表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该认知系根据品牌资产的4个面相:忠诚度、品质认知、联想度、知名度。第5组则是两种市场状况,代表团来自于市场而非消费者的信息。

从GYbrand过往发布的榜单可以看出,品牌价值并不是按照企业的营收或市值进行评估的,而是结合当下经济全球化背景和国际竞争环境,根据品牌收益、品牌强度、品牌贡献等核心指标,对各行各业的知名品牌进行调查分析,最终计算得出品牌的价值。

GYbrand品牌价值评估步骤如下:

1、计算品牌业绩:基于企业提供以及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营收、净利润、资产负债等)分析计算归属于特定品牌的收益。

2、计算品牌贡献:从相关性、差异化、作用力等若干指标估算顾客选择某一特定品牌的倾向性,反映了品牌对于顾客购买决策的影响力。

3、计算品牌强度:从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等若干项指标估算品牌带来的长期收益能力。

4、计算品牌价值:通过对品牌强度、品牌贡献、品牌业绩进行综合计算得出某一品牌的具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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