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军门是什麽意思?

箪食壶浆2023-02-07  29

军门就是大官。明朝就是总督跟巡抚。但是明朝的总督跟巡抚跟清朝不同。他们不是省长。是检查官职。但是明朝的检查,权利很大。想调查谁就调查谁。古代的官员,没有几个不犯错的。都害怕调查。他们的权力就大了。

到了清朝,提督才是军门。提督是绿营兵的头。手下有几个总兵。每个总兵都有一个镇。一个镇比一个师要多几千人。但是到了民国基本被改成师了。

民国的时候,官职很大的军官才是军门。不是正式官职,是一种尊敬。

但是,有的提督。在清末被民国接管或者收编。清朝的绿营兵被接管。改变成为某某军。这个军的司令。管理的就是提督的部下。司令基本兼任督军。所以为了才是尊敬。也可以称呼他是军门。

当然,这不是一定的。只要是大官,只要为了尊敬。都能叫军门。

但是民国的督军也是民间叫法。督军在民国有很多叫法。因为经常修改叫法。开始叫都督,后来是将军,然后督理、督办等等。所以某某省督办有可能就是督军。当然国民党后期叫主席了。没有督军了。

一个人要是大官儿就可以称呼军门。但是,督军管理的不对,跟提督是一样的。所以提督称呼军门最合适。

军门在明代是称呼总督和巡抚的(明代督抚同级)。清代则作为对提督的称呼。

明朝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

提督,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为武职官名,负责统辖一省陆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为清朝各省绿营最高主管官,官阶从一品。若以职能分,提督分为陆路提督与水师提督,掌管区域达一至两省,数万平方公里,甚至数十万平方公里。

一般来说,清朝共在中国各地设置12名陆路提督,3名水师提督(福建水师提督、广东水师提督及长江水师提督)。就台湾而言,台湾总兵或台湾镇所辖军队,通常属于福建陆路提督与福建水师提督所管辖。

军门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

明代称总督、巡抚为军门者,清代则为提督或总兵加提督衔者之尊称。军门在明代是称呼总督和巡抚的(明代督抚同级)。清代则作为对一省最高绿营长官——提督的尊称,严格意义上记名提督(不叫“加提督衔”,只是没有实缺而已)不能称军门,但部下私称无法阻止。

扩展资料

总督,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明初常遣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至地方安抚军民,或主管兵事,事毕复命,名义或称巡抚,或称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往来不便,乃定为都御史巡抚兼提督军务等名称(详见“巡抚”)。所辖多重者加总督。专务总督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

地方总督多因防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正统六年(1441年)正月,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正统末至景泰初,地方亦多派总督。这些总督因事而设,事毕即撤。自成化五年(1469年)两广再设总督后,其职始专,近于定制。

品级

总督在清代为地方最高级长官,正二品(若加尚书衔者为从一品),位在从二品的巡抚之上,管辖一省或多省。各省总督依例均有兼衔,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规定,除授为尚书例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外,其余各省总督,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职能

总督的作用是,以文臣钳制武臣:协调各省、各镇关系:统一事权,防止各省、各镇互不相属,互相推诿。体现了中央对地方军事控制权的加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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