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干部:政治局常委、国家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军委主席、政协主席
二级干部: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
三级干部:俗称省部级,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政协主席。
四级干部:副部级、副省级。
五级干部:俗称司局级,司长、厅长、地级市长。
六级干部:副厅级、副市级。
七级干部:俗称县处级,处长、市局长、县长。
八级干部:副处级、副县级。
九级干部:俗称科级,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
十级干部:俗称股级,科员、股长、乡镇助理。
十一级干部:县以下公务员。
中国政府官员分为多少个行政级别?
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
综上所述,关于中国官员行政级别一览表的问题,上面已经划分很清楚各领导的层次了,可以参考上面的内容来具体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二十一条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领导职务、职级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公务员的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国家根据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等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领导职务、职级相对应的衔级。
中国领导职务级别有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厅级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科员。我国的行政级别分为五级。分别是: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我国公安局官职的等级是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行政职务和行政级别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行政职务是公务员所处的工作岗位,比如说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县长等,属于行政职务;行政级别是指公务员所享受的级别,比如科级、处级、厅级、省级等。一般行政职务对应相应的行政级别,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县长属于县处级,科长可能是科级,也可能没有科级。拓展资料: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八条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中国政治等级划分是如下:
(一)一级巡视员:十三级至八级。
(二)二级巡视员:十五级至十级。
(三)一级调研员:十七级至十一级。
(四)二级调研员:十八级至十二级。
(五)三级调研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六)四级调研员:二十级至十四级。
(七)一级主任科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八)二级主任科员: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九)三级主任科员:二十三级至十七级。
(十)四级主任科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一)一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十二)二级科员:二十七级至十九级。
目前中国官阶的详细排列为 : 正国级(主席、总理等) 副国级(副主席、副总理等) 正部级(各省省长、书记、直辖市市长、书记、国家各部委部长、书记等) 副部级(省委常委、副省长、副部长等) 正厅级(各地级市市长、省厅厅长、书记) 副厅级(各地级市副市长、或市委常委、省厅副厅长等) 正处级(各县县长、地级市各区区长、地级市行政或者事业局机关局长) 副处级(各县副县长、副书记、副区长、地级市行政或事业局局长) 正科级(各镇镇长、各区县下设局机关的局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科级(副镇长、区县副局长、街道办副主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