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姓名结构如下:
教名/第一名+中间名+姓氏=全名
例如:中间名字可以缩写为George W. Bush(美国习惯) 在英国教名也可以缩写:G. W. Bush
另外,很多时候,中间名可以略去不写:George Bush
教名:出生和受教会洗礼时取的名字,是受法律承认的正式名字。
中间名:通常用缩写表示,由钟爱孩子的父母或其亲戚所取,
甚至把自己的名字直接取给孩子。中间名代表本人同亲属之间的关系,外人一般不称呼中间名,也不得究其详,甚至法院也不承认中间名是法定姓名的一部分。
姓氏:是由家族世代相传的。美国法律规定,妇女婚后要使
用丈夫的姓,即使离婚,也应予保留,非经法律判决,不可恢复未婚时的姓。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
如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教名的不同异体。
4、采用(小名)昵称。
5、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