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行为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如下:
(1) 过失行为,如搞恶作剧、捣乱、骂人、打架、损坏他人财物、不守规则等行为。
(2) 不道德行为,如偷拿他人物品、爱占小便宜、说谎话等行为。
(3) 自我消极行为,如厌学、逃学、不愿与人交往等行为。
问题行为具体表现为:
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或活动过程中不断地有各种小动作,容易被其他同学的言语、行动或者外界的其他信息所吸引,注意力不能很好地实现及时转移。
行为散漫,对自己的行为不能很好地控制,学习或活动过程中情不自禁地和他人讲话或者做一些与学习、活动无关的事情,即便是在老师或他人的提醒后,仍然不能很快地停止。
破坏性问题行为:
故意破坏他人的物品,以引起他人的关注或对他人进行报复;故意破坏活动规则、场地,干扰或者阻止活动的正常进行。
问题行为的成因:
综合国内相关的研究资料可以发现,问题行为与其他行为一样,都是个体自身与外部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问题行为的成因可以从个体自身因素与外部环境因素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问题行为者与一般学生一样,都是个体积极因素与消极因素两方面相互作用的结果。个体在生理上的缺陷、心理上的焦虑、对自己过高或过低的评价都容易产生自负、自卑的心理,成为导致个体产生问题行为的原因。
问题行为:指不能遵守公认的正常儿童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不能正常与人交往和参与学习的行为。
问题行为的主要功能有以下三个:一为获得关注,二为逃避责任,三为感觉刺激。
我国心理学家把学生的问题行为分为两大类:
一是外向性问题行为,这是直接干扰课堂正常的教学活动的攻击性行为。
如:争吵、推撞、追逐、讪笑等侵犯他人的行为;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擅换座位、传递纸条等过度亲昵的行为;高声谈笑、发出怪声、敲打做响、做怪异动作等故意惹人注意的行为;语言粗暴、顶撞老师、不服从指挥等盲目反抗性行为等等。
二是内向性问题行为,这是不容易觉察,对课堂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不构成直接威胁的退缩性行为。
虽然不直接威胁课堂纪律及他人学习,但对教学效果和学习的影响很大,对学生个人的人格发展也有极大的危害,主要表现为课堂上心不在焉,发呆等注意力涣散行为;胡写乱写、抄袭作业等草率行为;害怕提问、抑郁孤僻等厌恶行为;神经过敏、频繁活动等不负责任行为等。
什么是问题行为?
1. 相对于具有主观、模糊、多变性的问题而言,问题行为追求最大程度的公认性、一致性。
2. 问题行为若要求得到最大的认同,且时时处处都被认同,那么它必将是外显的行为而不是内隐的行为。也就是说,该行为应该是可被观察到的,包括行为的前提背景、行为本身以及行为的结果(效应)这三因素以及三因素的序贯联系,都应当是客观可观察到。唯有客观可观察,才有最大限度的认同。
以下五类行为满足被认为是问题同时又具有客观可观察的特点:
1.攻击类行为:
击打,掐拧,扯头发,撞头,抓扯,咬人,踢踹,推拉,冲人吐唾沫,把物体砸向某人或者任何武力性的身体接触。
2.自伤类行为(SIB):
指向自己的任何武力性的身体接触,比如,通过击打、捶、咬、挖、扯头发,掐拧皮肤,抠眼睛,撞头或使用物体伤害自己。
3.破坏性行为:
从事毁坏财物,砸向硬物,跳起,蹦跳,站在家具上,尖叫,扔东西,踢、拉物体,脱衣服或谩骂。
4.逃跑或者逃避行为:
从事毁坏财物,砸向硬物,跳起,蹦跳,站在家具上,尖叫,扔东西,踢、拉物体,脱衣服或谩骂。
5.自我刺激类行为:
从事毁坏财物,砸向硬物,跳起,蹦跳,站在家具上,尖叫,扔东西,踢、拉物体,脱衣服或谩骂。
问题行为通常指向那些过度的而非缺陷性的行为。
所谓过度行为,指的是不希望出现但儿童却出现了,甚至是频繁出现的行为。一般来讲,管理者是不希望该行为出现或者希望尽可能少出现的。
缺陷性行为则相反,是管理者预期儿童应该出现或者希望儿童出现但儿童缺乏的行为,这一类行为通常与认知、情感、意志等行为能力有关。
例子说明 一个问题 (爱玩水), 两种形式的问题行为 (咬人、掐人与撞头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