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针对小微企业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是分档征收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90%征收。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1、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2、应缴金额=(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3、实际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保障金”按属地原则交纳,中央部门所属单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主要包含:①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低于1%,需按照规定应缴费额的90%对残保金进行缴纳;②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含)至1.5%之间,需要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其残保金。
(2)免征政策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对于在职的员工人数低于30人(含)的企业,则对其残保金进行免征。
(3)征收标准
企业残保金的征收标准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本地区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进行征收。
(4)特殊情况
若企业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企业就业工作,则需企业与派遣单位协商签订相关协议,确定残疾人数只能计入到一方的企业去计算就业人数,不能双方都重复计算。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是今年残保金政策的重大变化。这条政策从2023年审核2022年残保金时执行,即:用人单位2022年需要按月安排残疾人就业,才可以减免当月的残保金,如果当月未安排,过了当月,在次月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也可能无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业人数。
以上则是2022年残保金最新税收优惠政策介绍,虽说残保金的金额相比税负来说较少,很容易引起企业的忽视,但如果残保金常年没有缴纳,税务局在核定后,根据公司的工资发放记录是能够查到企业每年应该缴纳多少残保金的,所以往年没有缴纳的残保金需要补上,产生滞纳金的需要补缴滞纳金,严重的也会产生税务风险。如果雇佣了残疾人也可以做到残保金相应的减免,但是也是需要是实际雇佣残疾人并且是实际用工哦,不能是虚假哦,不然申报减免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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