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越,又名南粤,原是一个古老的民族名称。是古越人的一支,分布在武陵以南地区。因其人口众多,且赵佗立国的核心地区也在南越人居住的地区,故名“南越”。
南越最强盛时,其北部边界达南岭,包括今桂西北的三江、龙胜、兴安、恭城、贺州,粤北的连山、阳山、乐昌、南雄、李安平、和平、梅州、蕉岭,大部分与长沙接壤。
东部边界到达今天福建西部的永定、平和、漳浦,与福建、越南接壤;南疆包括今天的香港、澳门和海南岛,边界一直向南延伸到越南中部长山以东、大岭线以北的地区。
西部边境到达今天广西的百色、德保、巴马、东兰、河池、环江,与夜郎、五莲、巨鼎等国接壤。
南越是在秦朝南海郡、桂林郡、大象郡的基础上建立的国家。建国后,赵佗沿袭了秦朝的县制。在郡县设置上,赵佗保留了南海郡和桂林郡,并将大象郡拆分为交趾郡和九镇郡。
南海县大致涵盖了现在广东省的大部分地区。秦朝有五郡,分别是番禺、龙川、博罗、四会、揭阳。南越建立后,赵佗又增加了绵阳和韩嫣两个县。
桂林县覆盖了今天广西的大部分地区,布山县是它的下属县,隶属于今天的广西贵县。四会县,大约在现在广西四会县及其附近地区。
交趾县和九真县包括了今天越南的中北部,只有祥林县是唯一可以考的县,其余都没有记载。
番禺,南越的首都,原是任涛攻占岭南后所建。作为秦军的指挥中心和秦军的根据地,它成为南海郡的郡长。南越建立后,赵佗立即将其扩大为方圆十里的都城。
结合文献记载,其范围大致如下:其南界在今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南约300米,即广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宫东侧;西部边界的人民公园;北界与宋代子城北界相连,与今天东风路以南大致相当;东边在今仓路的边上
南越的政治制度,很大程度上是秦在岭南实行的政治制度的延续。汉朝建立后不久,南越国及其大臣都属于汉朝,所以汉朝制度不可避免地对南越国产生了影响。
南越的独立由来已久,所以它的一些政治措施是由其统治者决定的。但从整体上看,南越政治制度的原创性还是少数,大部分还是沿袭秦汉的制度,即以模仿秦汉为主。
南越有鞭刑,也有“Si”“Si”等体罚。南越早期对交趾、九镇两郡的统治是以“保民如初”为原则的。因此,在法律制度的选择上,交趾县和九镇县更适合其形成的习惯。
南越第三代国王戚颖还在“犹擅自命”,“不敢用中国法”,直到南越第四代国王赵兴才“除其过去外,用中国法”,可见南越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长期保持了越南人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