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属于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该名录是为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危险废物主要有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钮扣电池、荧光灯管、废胶片、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等,还有医疗废物中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以及废弃的医用锐器以及废弃的药品、还有化工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的废弃化学用品等等。
危险废物有哪些
危险废物种类有两种,一种是固体废物,而另一种是液体废物。
危险废物一般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感染性和化学反应性等,能对环境和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
危险废物的处理方法一般有5种,分别是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固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