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是酒鬼酒被媒体曝出一份塑化剂超标的检测报告,这件事引发了白酒行业的动荡。因为当时的国家标准里,并没有塑化剂这项指标,导致这个问题,一直没有人注意到。
在白酒生产的过程当中,根本就没有加入塑化剂的必要,很多业界人士也觉得奇怪,最终查出来的结果是:在白酒输送管道和包装中的塑料可能析出了一些塑化剂。
最终,各白酒企业都将塑料管道和包装进行了替换,以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
21世纪网在酒鬼酒实际控制人中糖集团的子公司北京中糖酒类有限公司购买了438元/瓶的酒鬼酒,并送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检测报告显示,酒鬼酒中共检测出3种塑化剂成分,分别为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其中,酒鬼酒中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的含量为1.08㎎/㎏。而2011年6月卫生部签发的551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官员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这份文件规定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年11月21日向质检总局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按照0.3mg/kg的标准计算,超标2.47倍,与此前媒体报道的超标247%。
检测报告中,DBP明显超出了卫生部规定的最大残留量,也就意味着,酒鬼酒已经威胁到人体安全。 酒鬼酒副总经理范震表示:
首先,公司已经和报道这一事件的媒体进行了沟通,还不能确定媒体送检的就是酒鬼酒公司的产品,而且作出检测的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商业检测机构,其检测标准、检测手段不具权威性。
第二,白酒行业检验的国家标准里,没有塑化剂检验这一项,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超标2.6倍的问题。由于国家检测没有这方面的要求,酒鬼酒公司也不具备塑化剂检验的手段。媒体报道后,公司已经积极将产品送检权威检测部门进行塑化剂检测。
第三,酒鬼酒生产仍使用传统工艺,包括酒鬼酒在内的整个白酒行业,酿酒过程中都不需要添加任何塑化剂产品来多酿酒、酿好酒,没有利益驱动。
酒鬼酒公司自2012年11月20日起开始停牌,待公司刊登相关核查公告后复牌。 2012年1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通报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当天向质检总局报告的结果。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结果显示,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如参照卫生部食品DBP限量标准,酒鬼酒的塑化剂“超标”247%。这意味着,湖南权威机构的检测结果与媒体送检的结果基本一致。由于没有针对酒类中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因此,酒鬼酒方面始终表示不存在所谓的“超标”。
国家质检总局官网2012年11月21日发表声明称,“根据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1月21日向质检总局报告,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进行检测,截至目前的检验结果,其中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经督促企业查明产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认真进行整改。”
而就在2012年11月20日晚间,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发表公告称:“湘西自治州质监局对酒鬼酒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截至11月20日17:30,没有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质监部门将继续进行调查核实和原因分析,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此时,距离媒体报道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尚未超过48小时,这也是酒鬼酒塑化剂风波发生后,公布的第一个官方检查结果。 2012年11月21日23点58分,酒鬼酒在新浪官方认证微博上发出一则声明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衷心感谢广大消费者、投资人、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和支持。并“对近日发生的所谓酒鬼酒‘塑化剂’超标事件给大家造成的困惑与误解表示诚挚的歉意”。
酒鬼酒的声明中引用质检总局此前的表态,并强调“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 “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等字眼。酒鬼酒同时还称,“可以放心饮用”。
对公司50度酒鬼酒被检测出DBP最高值1.04mg/kg的问题,酒鬼酒公司则称“可以放心饮用”。因为“经国家质检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3个权威部门认定,根据国际通用风险评估方法和欧洲食品安全局推荐的人体可以耐受摄入量,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在适量的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并称,由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故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的问题。
酒鬼酒称,公司将根据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要求,对转运和包装过程的各个细节进行严格检查,查明可能导致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原因并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就相关情况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以彻底消除任何可能的食品安全隐患。
据悉,酒鬼酒公司股票今日复牌。
由于微博上声明并未加盖公司公章,因此,这份声明的真实性仍有待确认。
询问公司是否会因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酒鬼酒没有人为添加塑化剂的行为”而考虑股票复牌,工作人员表示拒绝回答,并表示:“酒鬼酒公司在生产过程和工艺流程中不存在添加塑化剂的可能,并在第一时间将产品送至相关部门检测。”问何时能够公布结果,该人士表示不清楚。 2012年11月23日,酒鬼酒公司发出公告就“塑化剂事件”向社会各界致歉,并承诺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
酒鬼酒公司在公告中表示,自相关媒体报道酒鬼酒公司50度酒鬼酒塑化剂成分含量超标问题以来,得到广大消费者、投资者、经销商、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公司对酒鬼酒“塑化剂事件”给大家造成的困惑和质疑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告称,酒鬼酒公司高度重视此事件的社会影响,并称将以“塑化剂事件”为“清醒剂”,完善质量保障和检测体系。公告中还称,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全面自查和清理,对采购、基酒生产、贮藏、勾兑、包装、运输等生产经营中每个环节进行全过程控制和整改,对有可能导致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感染、迁移的设备和设施进行彻底更换。 2014年2月送检了10年红花郎酒、习酒1998、酒鬼酒和东方喜炮金盛世酒进行塑化剂检测。结果显示,酒鬼酒馥郁香型白酒中DBP(塑化剂的一种)含量为1.58mg/kg;10年红花郎酒中DBP含量为1.03mg/kg。
比照原国家卫生部发布的551号文件《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规定,即DBP的最大残留量为0.3mg/kg,以此推断酒鬼酒超标427%,10年红花郎酒超标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