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折旧计算方法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去计算。折旧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工作量法,该方法应用于某些价值很大,但又不经常使用或生产变化大,磨损又不均匀的生产专用设备和运输设备等的折旧计算;
2、使用年限法,该方法指按预计的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
3、加速折旧法,一般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具体将应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当年与可使用年数所有数字总和之比,作为某年的折旧费用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1、平均年限法。2、工作量折旧法。3、双倍余额递减法。4、年数总和法。例如,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最常见的折旧方法,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工作量折旧法适用于交通运输企业和一些价值大且不常用的建筑施工设备,按照实际工作量计算折旧,每期的折旧额随工作量变化。计算公式是,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共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主要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技术进步快的电子生产企业、船舶工业企业、汽车制造企业、化工生产企业和医药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经财政部批准的特殊行业的企业,其机器、设备才可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
年数总和法也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和双倍余额法的适用条件相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报税务局批准才能使用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计算公式是,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寿命÷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