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语文素养”,是指中小学生具有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听说读写能力以及在语文方面表现出来的文学、文章等学识修养和文风、情趣等人格修养。
过去语文课一般只讲语文能力,比如“听说读写能力”,现在提出“语文素养”,涵盖面大一些,既包括听说读写能力,又不止是技能性的要求,还有整体素质的要求。就是说,语文课程在语文基本能力培养的过程中,必然要注重优秀文化对学生的熏染,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道德修养、审美情趣得到提升,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得到培养。同时让语文教育在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优势。
语文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语文学科核心素养是一种以语文能力为核心的综合素养。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
1、概念:
语文核心素养:是学生通过语文教育所获得的最具终身发展价值的人格修养与关键语文能力。
2、内容:
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简称语言、思维、审美、文化)
3、语文素养和语文核心素养之间的区别:
语文素养泛指一切语文知识、能力与素养,包容性大,外延广。
4、关系:
语言建构与运用是基础,居于首位,它和其它层面是各自独立、相互依存。
内涵的具体阐释
1、语言建构与运用:指学生在丰富的语言实践中,通过主动的积累、梳理和整合,逐步掌握祖国语言文字特点及其运用规律,形成个体的言语经验,在具体的语言情境中正确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进行交流沟通的能力。
2、思维发展与提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通过语言运用,获得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和创造思维能力的发展,以及思维的深刻性、敏捷性、灵活性、批判性和独创性等思维品质的提升。
3、审美鉴赏与创造:学生在语文学习中,通过审美体验、评价等活动构建起来的审美意识、审美情趣与审美品位,以及在此过程中逐步掌握的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
4、文化传承与理解:学生在语文学习中,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理解、借鉴不同民族和和地区文化的能力,以及在语文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文化视野,文化自觉意识和文化自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