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都御史相当于什么官?

深圳横岗2023-02-05  27

都察院左都御使基本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兼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部部长,左副都御史基本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副书记兼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部副部长。 

左都御史,又称总宪,明清时期都察院主管,掌院事。明洪武十六年(1383年)设左、右各1人,正三品。十七年升正二品。洪熙元年(1425年)南京都察院设都御史1人。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寺谳平之。

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

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行政长官,而都察院则是古代的监察机构,因此左都御史相当于现在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清承袭明制,都察院主要由以下机构组成:

1、左都御史。左都御史官秩为从一品,总领监察之责,统辖六科、十五道等诸多官员,可弹劾王公大臣的一切不法行为。作为朝廷命官,左都御史日常也要参加朝政事务。

2、六科。都察院在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分别设置一科,监察六部官员的不法行为。

3、十五道。十五道是都察院派驻地方的监察机关,按照地域可划分为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东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广东道,广西道,云南道,贵州道。因此,十五道主要监察地方官员的不法行为。

4、其他监察机构。比如清王朝为避免“宦官专权”,特别设置了稽查内务府御史处,专门监察太监们的不法行为。

清代监察院不仅体制健全,还拥有完备的制度:

1、高度的独立性。清王朝为了避免都察院在行使监察权时受到外部的干扰,给了监察御史非常高的独立性。监察御史在弹劾某官员时,可以不经过任何人,直接上奏给皇上。也就是说即使是左都御史,也无权干涉下属的弹劾行为。

2、可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清王朝之所以要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无风不起浪。民间的传言,一般都有其依据,尤其是鱼肉百姓的官员风评更是好不到哪里去;二、为避免因言获罪的情况出现。所谓“伴君如伴虎”,古代官员在进谏时都十分小心。皇帝让监察御史在弹劾时“直言不讳”,以此来打消他们的顾虑。

3、权力极大。“凡政治得失,官方邪正,有关国计民生之大利害者,皆得言之”,也就是说只要官员的行为牵扯到国计民生,那么都察院都可以管。而且在处理官员时,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对于六品以下的官员可直接处理,处理完毕再奏报给皇帝。

总而言之,左都御史是清代负责监察职能的最高官员,权力要比现在大得多,基本上官员的所有问题,他都可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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