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史料记载可知,清代的朝珠源于藏传佛教的佛珠。早在努尔哈赤、皇太极时期,清朝政府就已经开始奉行支持藏传佛教的政策,并经常把佛珠赏赐给属下,各级官吏将领也把佛珠当做礼品进贡。后来作为清廷冠服佩饰标准的朝珠,其样式就脱胎于藏传佛珠。
戴朝珠是区别各级官员的官阶,跟头上戴的乌纱帽,朝服一样,是区别官阶的三大象征。
朝珠,朝珠是清朝礼服的一种佩挂物,朝珠共108颗,每27颗间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颗,称分珠,挂在颈项垂於胸前。朝珠 据说象徵著四季,而朝珠的质料也不尽相同。由於清朝皇帝笃信佛教,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卫和京官等,均可佩挂朝珠,并且可作为皇帝所赏赐的物品。
朝珠两旁共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另一边两串,名为"纪念";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一串在右为男,两串在右一串在左为女。另外有一串珠垂於背,称背云。
中国的珠子文化源远流长,清朝的朝珠更是特别的讲究,这里面有官家的体面,有森严的等级制度,代表着大清王朝的礼制,丝毫乱不得。
皇帝,宫中的朝会大典,明黄色朝袍佩挂东珠朝珠;天坛祭天,蓝色朝袍佩挂青金石朝珠;地坛祀地,明黄色朝袍挂蜜珀朝珠;日坛朝日,红色朝袍挂佩红珊瑚朝珠;月坛夕月,越白色朝袍佩挂绿松石朝珠。
朝臣,凡朝珠,王公以下,文职五品,武职四品以上及翰詹、科道、侍卫、公文、福晋以下五品官命妇以上均得用。
对于有些文吏,如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承、助教、学正等人,在一些特殊的场合也可以悬挂朝珠,但礼毕即不准使用。平民百姓,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使用朝珠。
朝珠也是表现大清皇室对于上天的信奉。众所周知,清朝佛教盛行。而皇室又是借着上天的威严来治理黎民百姓,所以必须要依靠一个信仰。
如此一来,"佛教"便成为了统治者的一个"统治工具",借用佛教来稳固朝政。既然佛教有利于朝政的统治,那么统治者自然是要以身作则的,所以这朝珠也是经佛珠改良而来,也可以看做是对"佛教"的虔诚以及对上天的敬重了。
朝珠非常的美观,清朝的朝珠用材选料都是很讲究的,通常可能会用到沉香木,雕瓷,翠玉猫眼石,南红玛瑙等较为名贵的玉石,再经过一些大师的加工,自然显得无比美观。朝珠并不仅仅好看,它的作用也是非常重要的,属于清朝文化中不可缺失的一部分。
清代官员脖子上的这串珠子,名叫“朝珠”,跟和尚胸前挂着的“念珠”有点相似也有关联,因为朝珠就是由“念珠”演变而来,像朝珠的珠子一共是108颗,而108这个数字,在佛教中就是佛的象征。
朝珠的颜色不同表示了佩戴者地位的区别:
明黄色丝绦的朝珠只有皇帝、皇后、皇太后才有资格佩戴;
全绿色跟金黄色丝绦是王爷佩戴;
其他官员的则为石青色。
扩展资料
清代官员的朝珠,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跟坠角六部分组成,但有各种不同的材质,有着严格的佩戴的规定,也有其特定的重要作用,是官员地位跟身份的象征。一般只有四品以上的武官跟五品以上的文官才有资格佩戴,民间百姓严禁佩戴且不可持有。
朝珠的材质都是珍贵物质,包括玛瑙、珍珠、碧玺、珊瑚、玉石、象牙、琥珀、沉香等等,不同颜色的丝绦代表着不同阶层的人物。朝珠的大小质量代表了官员身份地位的高低,一般官职越高,朝珠珠子的直径就越大,朝珠就越长。
古代官员见了皇帝一般都要行跪拜礼,这时朝珠就起到了它的作用,本来官员需额头触地,但有了朝珠的存在,朝珠碰地即可,所以朝珠越大越长,那官员跪拜的幅度就可以越小,这也可以看做是皇帝的一种恩赐。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朝珠
皇帝朝珠用东珠,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用蜜珀珠,朝日用珊瑚珠,夕月用绿松石珠,均明黄绦。
朝珠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 是从佛教的“念珠”衍化而来。
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据称佛教将108作为佛的象征。朝珠每隔27颗珠子夹入一颗“佛头”加以间隔,使其在色泽上与朝珠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
“佛头”共有4颗,色泽和大小一致,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据说是寓意四季。
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两头各从对穿的孔的一头穿进,然后都从中间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为一。
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
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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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挂规定:
按清《会典》规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挂朝珠,朝珠虽然是装饰品,但一般官员和百姓不能随意佩带。对于佩带何种质地的朝珠,也有严格的区分和等级规定,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
皇帝朝珠用东珠,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用蜜珀珠,朝日用珊瑚珠,夕月用绿松石珠,均明黄绦。
皇后、皇太后朝服朝珠三盘、东珠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盘,均明黄绦。
皇贵妃、贵妃、妃朝服朝珠三盘、蜜珀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盘,明黄绦。
嫔朝服朝珠三盘、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盘,金黄绦。
皇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金黄绦。
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石青绦。
民公、侯、伯、子、男朝珠,珊瑚、青金石、绿松石、蜜珀随所用,石青绦。
皇子福晋朝服朝珠三盘,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盘,金黄绦。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均同。贝勒夫人、贝子夫人、镇国公夫人、辅国公夫人石青绦。
民公、侯、伯夫人朝服朝珠三盘,吉服朝珠一盘,珊瑚、青金石、蜜珀、绿松石随所用,石青绦。
品官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命妇五品以上,及京堂翰詹、科道、侍卫均可用朝珠,以杂宝及诸香为之。
礼部主事,太常寺博士、典簿、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鸣赞,光禄寺署正、署丞、典簿,国子监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在庙坛执事及殿廷侍仪时准用,平时及在公署则不许用。
内廷行走人员不分品级均可用。这种制度到后期逐渐放松,晚清时连捐纳为科中书(从七品)者也挂朝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清代朝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