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办理进出口资质的流程如下:
1、到商务局申请备案,7天后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到所属区县工商局变更经营范围,到所属区县公安局指定的地点申刻报关专用章,当天领取;
3、到所属区县管辖海关办理备案登记的相关手续;
4、到省级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登记;
5、向电子口岸申请联合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
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权分为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商业、物资供销合作社企业进出口经营权。1、一般贸易进出口经营权为贸易公司,可经营或代理外经贸部门核准的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2、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为生产企业,可经营本企业或成员企业自产的产品商品出口及企业所需原料、设备、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加工贸易、"三来一补"业务。
3、科研或高新技术企业进出口经营权为研究院所或高新技术企业,或经营本单位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代理出口将本单位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本单位科研或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和零部件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条从事国际服务贸易,应当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三条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交与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及资料。有关部门应当为提供者保守商业秘密。
流程:1、外经贸厅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取得进出口资质。
需要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国地税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复印件等资料。
2、到工商局增加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需要资料:除上述文件外,还有股东关于更改营业范围的决议书,法人签字的承诺书。
3、到海关注册登记,进入海关系统,取得海关进出口代码,以备进出口报关时调用。
4、刻“报关专用章”一枚。
有专门要求的,办理的时候你可以顺便问一下,他们应该会告诉你的。
5、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取得检疫备案代码。
办理后会给你自理报检备案登记表的。
6、电子口岸备案办理IC卡审批,将海关、检疫、外管局和国税等几个部门的数据联网,进口付汇及出口申请核销单、收汇和退税时所用。这个系统很关键,而且用起来也要比较专业的,建议叫财务去培训一下。
7、到外汇管理局取得外汇帐户开立许可,并出口备案。
8、到国税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费用不会很高,但是流畅不是一点点的麻烦,另外如果要自己做进口的,建议雇佣两个以上的专业人员,一个是做进口清关的单据这块,一个是要专门做外贸财务这块。培训新人那就更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