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还有行政复议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程序法是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义务和责任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是正确实施实体法的保障。
审判活动则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综合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我国法律中,单纯的程序法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
此外,我国许多法律是实体与程序混合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
我国的大部分法律都是实体与程序混合规定的。
公司法 是兼具程序法内容的实体法。 如《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 公司章程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根据《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