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出处节选】《曹刿论战》——先秦:左丘明
3、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能够一战。战则请从”。
4、【白话译文】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件件都知道得清楚,但一定要处理得合情合理”。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能够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假如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之”的意思是:助词,的。
出自春秋时期左丘明的《左传·庄公十年》。
原文如下: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
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
译文如下:
鲁庄公十年的春天,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鲁庄公将要迎战。曹刿请求拜见鲁庄公。他的同乡说:“当权的人自会谋划这件事,你又何必参与呢?”曹刿说:“当权的人目光短浅,不能深谋远虑。”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
曹刿问:“您凭借什么作战?”鲁庄公说:“衣食(这一类)养生的东西,我从来不敢独自专有,一定把它们分给身边的大臣。”曹刿回答说:“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老百姓是不会顺从您的。”鲁庄公说:“祭祀用的猪牛羊和玉器、丝织品等祭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数目,一定对上天说实话。”
曹刿说:“小小信用,不能取得神灵的信任,神灵是不会保佑您的。”鲁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但我一定根据实情(合理裁决)。”曹刿回答说:“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可以(凭借这个条件)打一仗。如果作战,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齐与鲁是春秋时期的邻国,都在今山东省,齐在东北部,鲁在西南部。公元前697年,齐襄公即位,政令无常,他的弟弟公子小白和公子纠分别逃到莒国和鲁国避难。次年齐襄公为公孙无知所杀。第三年春天,齐人杀死公孙无知,公子小白抢先回到齐国夺得君位。
稍后,鲁庄公也亲自领兵护送公子纠回国争夺君位,八月鲁与齐师战于乾时,鲁军大败。齐桓公逼鲁庄公杀死公子纠。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借口鲁国曾帮助公子纠争夺齐国君位,再次兴兵攻鲁,两军战于长勺。这就是文章所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
作品赏析
文章记叙的齐鲁长勺之战,是鲁国抵抗齐国进攻的一次战役。虽然是一个不大的战役,但却说明了战略防御的原则,是后发制人,以小敌大、以弱胜强的著名战例。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文中说过:“春秋时候,鲁与齐战,鲁庄公起初不待齐军疲惫就要出战,后来被曹刿阻止了,采取了‘敌疲我打’的方针,打胜了齐军,造成了中国战史中弱军战胜强军的有名的战例。”
当时的情况是弱国抵抗强国。文中指出了战前的政治准备——取信于民;叙述了利于转入反攻的阵地——长勺;叙述了利于开始反攻的时机——彼竭我盈之时;叙述了追击开始的时机——辙乱旗靡之时。虽然是一个不大的战役,却同时是说的战略防御的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曹刿论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