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别是 :北京市、 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北京市,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
上海市,简称“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上海是中国共产党诞生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天津市,简称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和中国北方最大沿海开放城市。天津位于华北平原的海河各支流交汇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有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跨越海河的各式桥梁形成了“一桥一景”的景致。
重庆市,简称巴、渝,别称山城、渝都、雾都、桥都,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首批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重庆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
历史沿革:
直辖市的制度源于中华民国政府于1921年市自治制中所称的特别市,1930年施行之市组织法将其改称为院辖市,在本法中特别市的地方自治权力被大量削减,市长自开放直选前皆改由行政院直接派任(官派简任)。
国民政府完成北伐统一全国后,先在1928年颁布市组织法特别市组织法,并将全市最高行政机关定名为市政府,最高民意机关定名为市参议会,于1930年制定新的市组织法,将市分为院辖市即原之特别市,日后再改称直辖市省辖市,院辖市与省同级,省辖市则与县同级,设置院辖市之人口门槛为一百万人,省辖市为二十万人,但仅有半数院辖市有达到人口标准。
特别市时期;上海特别市,武汉特别市,南京特别市,北平特别市,天津特别市,汉口特别市,青岛特别市,广州特别市,重庆特别市,西安特别市,大连特别市,沈阳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院辖市时期;南京市,北平市,广州市,大连市,上海市,青岛市,天津市,重庆市,哈尔滨市,汉口市,西安市,沈阳市。
中国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四个直辖市:
1、北京:
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16410.54平方千米。北京地处中国北部、华北平原北部,东与天津毗连,其余均与河北相邻,是世界著名古都和现代化国际城市,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办公所在地。北京被世界城市研究机构GaWC评为世界一线城市,联合国报告指出北京人类发展指数居中国城市第二位。
2、上海市:
简称“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上海大都市圈核心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全市下辖16个区,总面积6340.5平方千米,建成区面积1237.85平方千米。上海位于中国华东地区,地处太平洋西岸,亚洲大陆东沿,长江三角洲前缘;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西接江苏、浙江两省,北接长江入海口。上海平均海拔高度2.19米,大金山岛为上海最高点,海拔高度103.7米。上海河网主要有流经市区的主干道黄浦江及其支流苏州河、川杨河、淀浦河等。
3、天津市:
简称“津”,别称津沽、津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中国北方的航运中心、物流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天津地处中国华北地区,华北平原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天津是自古因漕运而兴起,唐朝中叶以后成为南方粮、绸北运的水陆码头;金朝在直沽设“直沽寨”;元朝设“海津镇”,是军事重镇和漕粮转运中心;明永乐二年(1404年)正式筑城,是中国古代唯一有确切建城时间记录的城市。
4、重庆市:
简称“渝”,别称山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截至2021年底,下辖26个区、8个县、4个自治县,总面积8.24万平方千米。重庆地处中国内陆西南部,是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国家物流枢纽。重庆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主要有土家族、苗族等。有洪崖洞、长江三峡、世界遗产大足石刻、武隆喀斯特等景观。
直辖市的定义:
直辖市,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行政地位与省、自治区、特别行政区相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所管辖的建制市。
直辖市往往有较大的建成区、较多的居住人口,且在全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文化、交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由于直辖市的定位特殊,中国直辖市的市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家级干部。
我国行政区域划分:
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而分级划分的区域。因此,行政区划亦称行政区域。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6、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7、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省级人民政府驻地称省会(首府),中央人民政府所在地是首都。北京是中国的首都。
8、乡镇是中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
9、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地方,它们都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国家根据需要,还可以设立特别行政区。此外,为了便于行政管理和经济建设,为了加强民族团结,国家可根据需要对行政区划作必要的调整和变更。
10、香港和澳门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政府已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成立了澳门特别行政区。
我国的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1、北京市
简称“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首都、直辖市、全国政治中心。位于华北平原北部,背靠燕山,毗邻天津市和河北省。
2、上海市
简称“沪”或“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
3、天津市
简称津,中华人民共和国直辖市、环渤海地区经济中心、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位于华北平原海河五大支流汇流处,东临渤海,北依燕山,海河在城中蜿蜒而过。
4、重庆
简称渝或巴,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西部唯一的直辖市、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金融、科创、航运和商贸物流中心, 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 既以江城、雾都著称,又以山城扬名。
扩展资料:
中国直辖市设立历史:
1949年10月1日,共和国宣布成立,定都北京,是为中央直接管辖的直辖市,同时另有11个直辖市:天津、上海、南京、西安、重庆、广州、武汉(汉口)、沈阳、鞍山、抚顺、本溪。所以,建国初的直辖市共为12个。
1950年11月,旅大行署区设为旅大市(直辖市),由东北大行政区代管,次年11月,南京直辖市与江苏省合并,设立为省会,1953年,哈尔滨、长春相继设为直辖市。此时,共和国的直辖市数量达到最多,除南京直辖市被撤销,剩余14个直辖市。
之后, 重庆、广州、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武汉、旅大、鞍山、抚顺、本溪、天津直辖市相继降格为省辖市。1967年1月,天津恢复直辖市,1997年6月,重庆恢复直辖市。至此,中国的直辖市只剩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