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原则是顺应自然。
要求人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保护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应承担的重要责任,要求人发挥主观能动性,再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发展的需要的同时呵护自然,回报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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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生态文明理念的含义尊重自然是人与自然相处时必须秉持的首要态度,要求人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报恩之意,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绝对不能凌驾在自然之上。
人与万物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其不同之处就在于各自的气禀不同,导致人与物之间的差异,而天不能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因此需要人来“赞天地之化育”,人在这个过程中要顺应万物本性,“取之以时,用之以节”,最后达到“与天地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首先介绍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然后介绍人与自然应该如何和睦相处,最后写人与自然如果没有和睦相处的后果与危害。
野生动物在生态环境中有其存在的位置和功能,作为同等生存在自然中的成员,人类对其应该予以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与包括野生动物在内的自然万物和谐共处,与自然和谐共生才应该是生态文明时代应有的美好场景。
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前提条件。人不是自然的主宰,是依赖自然而生存的一部分。自然早在人类产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并且形成了稳定的自我循环系统,这表明自然具有不依赖于人的内在生命力。
同时,自然为包括人类在内的生物提供了生存的空间环境和物质基础。人作为自然界万千生物的一员,需要从自然汲取阳光、空气、水源、食物等必需元素,是“呼吸着自然力的人”。
以自然规律为根本遵循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基本路径。如何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键在于始终以自然规律为根本遵循。人类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人类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
人类在不断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并且正确运用自然规律,这使得人类获得超越其他生物的力量,当人类掌握越来越多规律时,人类开始忘乎所以地扮演起支配自然的角色,导致人类中心主义盛行。事实上,对规律实现形式的改变和利用是有限度的,人类的主观意志不能违背规律更不能替代规律。
一方面要认识到,自然是具有内在生命力的有机体,在其漫长的演变过程中蕴含着稳定的、固有的规定和趋势,由此形成众多的自然规律。
病毒历经数十亿年依然具有强大生命力是自然规律,病毒能够寄生于众多自然宿主、中间宿主并与之共生是自然规律,人类感染病毒会危害生命也是自然规律,这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另一方面也要意识到,任何不以伟大的自然规律为依据的人类计划只会带来灾难。
捕杀、交易以及食用本该与之和谐相处的野生动物是悖逆自然规律的行为,人类必将受到自然无情的报复。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任何罔顾自然规律的行为终将自食恶果。
由此可见,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的过程中,要始终把自然规律作为根本遵循,把是否符合自然规律作为衡量人类行为的标尺和底线,只有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才能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才能实现人类的价值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