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避险:第一时间关闭明火、电源、寻找合适的躲避位置。
一、第一时间关闭
明火、电源地震到来的时候,如果您的厨房里正在烧水或者做饭,可千万要记住必须在第一时间关掉火和电源。地震时发生剧烈摇晃,如果家里有明火存在,或有开着的电源,就很容易发生火灾。关闭火源和电源是把地震损失降低的重要因素。
二、寻找合适的躲避位置
比较安全的空间有:承重墙的墙根、墙角,卫生间等小房间。暖气管道旁是理想的躲避场所。一来暖气的承载力较大,二来管道内的水能延长人的存活期。
其他避险方法:
水灾避险:应做好大型水库、堤坝等设施的震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加固。江河湖泊涨水或者水坝崩溃、泄洪时,应远离河岸、桥面。发生余震时,避震应离开大水渠、河堤两岸,避免遭受洪水袭击。
火灾避险:应切断电源,关掉煤气、天然气开关,消除火源。条件允许时,要设法关掉煤气总开关。燃气泄漏时,切忌使用明火。遇到火灾时,应趴在地上,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逆风匍匐前行。
有毒、放射性物质避险:如发现剧毒或易燃气体溢出,细菌、毒气储器破坏,要立即封锁现场,场内人员尽快撤出。毒气泄漏时,不要向顺风方向撤离,要绕到上风方向,并尽量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抗震救灾,避险常识应知应会
(一)避险意图,行为人对正在发生的危险有明确的认识,并希望以避险的目的来保护较大合法权益的心理态度。
(二)避险起因,危险来源主要包括:自然力量,动物的侵袭,侵害行为,人的生理、病理过程。
(三)避险时间,是在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迫的、直接危险。
(四)避险对象,针对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五)避险限度,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六)避险限制,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的。
(七)避险禁止,不适应于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是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
2、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危险正在发生,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
3、必须是为了使合法利用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紧急避险的主观条件。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者,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
5、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避险行为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是紧急避险的客观限制条件。紧急避险是为了保护更大合法权益免受危险而牺牲较小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宜措……
6、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对于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