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给自己交公积金的方式具体如下:
1、假如个人是个体工商户,是可以给个人缴纳公积金的,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假如个人是单位职员,如果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项目,可以尝试和公司领导沟通缴纳公积金的事宜,但是如果公司无法缴纳的话,可以自己来全部缴纳;
3、假如个人是无业、做微商或者做淘宝,不是单位职业,同时也不是个体工商户,是无法缴纳公积金的,这种情况下只能通过挂靠单位来自己缴纳公积金。
个人如何办理公积金
1、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管理局进行咨询与申请,并填写申请表。这里的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如果自己已经有了公积金卡,可以直接用旧卡,如果从未办过公积金卡,则需要办一张新卡;
2、公积金管理局审批通过申请之后,会向申请人发送相关通知;
3、申请人在得到通知之后,需要将相关资料的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然后还需要在公证处办理一些公证手续;
4、申请人带着合同去房地产管理局进行相关登记;
5、申请人带着顷乱迹合同与公证书去公积金大厅领划款通知书,最后凭借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最后的划款手续。
一、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另外,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二、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公积金缴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方式:
1、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须填制《现金送款簿》)方式
2、通过银行汇款方式
3、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4、支取住房基金方式
四、缴存程序: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个人账户设立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三)变更登记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四)注销登记
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或者解散而终止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五)账户转移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六)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中心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七)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八)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九)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