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有两条:
(1)资本家主要通过强迫工人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赚取利润;
(2)只有产业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新价值,其他生产要素以及商业服务业等非生产性行业的职工都不能创造新价值。这在19世纪基本上符合事实,也正因为如此,剩余价值理论才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普遍的认同。
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殊范畴,和这一特定的分析对象有关。它指示的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和扩大再生产的社会经济制度。属于本质分析。因此,应该牢牢把握这个特点归纳剩余价值生产关系,研究它的种种表象,剖析资本主义生理过程。
一些研究者在这上面出了问题:第一,离开限定的对象,讨论剩余价值的范畴性质,把不该属于剩余价值生产的现象归于它。这是“张冠李戴”和“越俎代庖”了。毕竟,我们不能要剩余价值分析对一切经济形态和经济过程负责,否则将会适得其反。第二,用会计学的术语来和“剩余价值”对抗和对话。并且,以此指责剩余价值范畴“过时”了,这也是武断和无端的。直面现象的计量经济和制度分析的剩余价值不是一个层面的规定。第三,没有注意剩余价值的民族历史内涵,而一味地进行“数学推理”。这是把剩余价值逻辑化了,所引发的各种“理解障碍”都基于不适当的“假设”导致。一句话,离开了资本家工厂,这个概念就是空洞无物的。
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马克思提出的剩余价值的基本观点是:
1、工人的全部劳动时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叫"必要劳动时间",用来再生产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另一部分叫"剩余劳动时间",用来创造新的价值;
2、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新价值,就叫剩余价值。
扩展资料:
剩余价值产生方式:
1、劳动力成为商品和货币转化为资本,这是劳动剩余转化为剩余价值的社会经济条件和过程。马克思论证这个过程的理论是劳动价值论基础上的剩余价值理论。
2、卡尔·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剩余价值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并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超过劳动力价值的那部分价值,它是雇佣工人剩余劳动的凝结,体现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
3、不仅可解释、解决经济问题,而且可解释、解决人生、社会等一系列问题,而使马克思主义的剩余价值学说更加完善,大大增强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剩余价值生产
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特殊范畴,和这一特定的分析对象有关。它指示的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和扩大再生产的社会经济制度。属于本质分析。因此,应该牢牢把握这个特点归纳剩余价值生产关系,研究它的种种表象,剖析资本主义生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