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周末不上班。
办理身份证流程
1、申领人本人携带:
①户口簿、
②本人的学生证、毕业证、结婚证、驾驶证(其中之一)或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其它证件或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照相点免费采集数码相片。
2、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填写《人口信息核对表》,核对人口信息。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4、人口信息有误、需要更正:
①非审批项目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直接更正。
②审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凭提供的相关材料申请变更,按规定审批后予以更正审批期间暂缓办理身份证。
5、人口信息正确无误,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6、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7、30个工作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身份证法》第六条 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 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身份证的有效期: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以上是我的相关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派出所办身份证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到11:30,下午2:30到5:30;周末不上班。办理身份证首先要在受理点进行申请,填写申请表;其次,要在受理点上交相关资料,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如果是办理丢失补办业务的还要同步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最后要缴纳工本费,一般是二十至四十元不等的工本费,同时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最后,完成申请工作三十个工作日后返回受理点领取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派出所办身份证时间如下:1、派出所身份证办理时间行政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15:30~17:30。
2、身份证丢失时,应当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备案登记(可拨打110)。如果从报告之日起三个月仍未找到的,应当申报补领新证,如果领新证后旧证件找回,需要交回公安。
3、在前往补办身份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那么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