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一个人直接递交辞职信,就说明自己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辞职。但是这种方法确实有些不恰当。当你向人事提交辞职信之后,人事必然会去找自己的直属上司询问辞职原因,假如你的直属上司对你的情况一无所知,岂不是让领导异常尴尬。尴尬之余,领导觉得你连最基本的职场素养都没有,完全不把他放在眼中,领导对你必然也不会有好的评价。
造成的影响:现在很多大公司都会做背调,当你面试新公司时,需要填写上家公司的名称和领导人,有时负责招聘的HR会简单打电话询问,如果你跟上家领导相处融洽,兴许上家领导会替你美言几句,反之就是一些负面评价,直接影响到新公司HR对你的看法,得不偿失。
二、跟领导先谈话
当决定了自己要离职时,于公于私都要跟领导先通个气,让领导有个准备,毕竟领导是从全盘考虑的,领导要考虑你手上的工作,还得考虑谁能替代你的位置,还得安抚公司其他员工的感受,毕竟一个人的离职对在职的人或多或少会产生影响,所以给领导一定的缓冲时间就是在尊重领导,这也是任何一个职场人该有的素养。那么跟领导先谈话有这两个好处:
1、如果辞职是为了改善待遇条件,跟领导先谈话是为了以退为进
有时候,有少部分人并不是真的想要离职,想以辞职来为自己谋取利益。不得不说,这确实是一个加薪升职的方法,当然这种方法只针对那些能力强的人,这也是为什么不直接提交辞职信的好处,最起码主动权在自己手里;
2、如果辞职是为了谋求新发展,跟领导先谈话是为了留一个好印象
虽然说职场是利益场,但到了最后聪明的人始终都知道给领导留好印象,毕竟职场同领域的圈子就那么大,兴许哪一天就会产生交集,这是完全有可能的。如果在这个圈子中,能够积累自己的人品,对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一、辞职的理由:
1、以家庭原因辞职的理由;
2、以个人原因辞职理由;
3、以公司原因辞职理由;
4、以其他原因辞职的理由;
二、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