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的释义:(动)监督;察看:已派他去~。②(名)担任监督察看工作的人。
1、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部署,确保检务公开工作有序、规范、常态运行,日前,江苏省东海县检察院对检务公开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察。
2、农业部周二派出一个督察组,对国内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也就是所谓的“瘦肉精”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3、但是那时候,朝廷的督察大臣清了街,把老百姓都撵回家去了,所以白马都城中发生了旷古未有的白昼清静。
4、曾任军统局平津总督察兼肃奸委员会督察组组长,保密局驻北平少将督察长,后赴台。
督察不是监督警察的,可以去附近公安局等地找寻督察。
警务督察工作内容:
1、监督重要警务的部署、措施以及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2、监督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的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3、监督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4、监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5、监督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6、监督警务人员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7、监督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处置情况;
8、监督警务人员文明值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9、监督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10、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职业要求
1、教育培训
一般要求从公安警察院校毕业,至少大专以上学历。要通过公安专业知识考试以及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和考核。通过录用主管机关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
2、工作经验
一般要求3年以上从警经验。要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心理压力承受能力、自我控制能力。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督察
百度百科-警务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