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三包义务::
1.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三包商品;:
2.保证销售产品的质量;:
3.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规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4.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5.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法律分析:销售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目录所列产品(二)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三)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四)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修理者应履行的义务
(一)承担修理服务业务(二)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术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 件。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和检查(四)承担因自身修理失误造成的责任和损失(五)接受消费者有关产品修理质量的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