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污染”是指散落在环境中的塑料废弃物对市容、景观的破坏,如散落在自然环境、铁道两旁、江河湖泊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人们的视觉带来不良刺激。
“潜在危害”是指塑料废弃物进入自然环境后难以降解而带来的长期的深层次环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塑料地膜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造成土壤板结,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体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作食物吞食,导致动物死亡。
3.进入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如果将其填埋会占用大量土地,且长时间难以降解。
目前我国开始从行政和技术两个方面采取措施,防治“白色污染”。
在行政方面,一是加强管理。例如,社会上较为关注的铁路两侧的”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逗已取得显著改观。铁路部门从1994年下半年开始,在沿线分区划段包干。部分旅客列车采用袋装垃圾,禁止旅客向窗外抛弃废物。乘务员也不象以前那样,将车箱垃圾直接扫出窗外,而是将垃圾袋卸在车站,由车站集中处理。目前,采用袋装垃圾的列车越来越多,随意向车外扔垃圾的现象越来越少。已有2.9万公里的线路两侧基本消除了“白色污染”。实践证明,加强管理是防治“白色污染”的有效手段。
第二,禁止使用一次性难降解的塑料包装物。杭州是我国最早禁止使用一次性泡沫快餐具的城市。杭州市于1995年9月15日由市容环卫局、工商局、卫生局联合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泡沫塑制快餐盒的通告》,将此通告在《杭州日报》上连续刊登三天。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一些个体流动商贩仍在出售泡沫塑料餐具。最近,杭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条例》第35条规定:禁止销售、使用泡沫塑料制作的不可降解的一次性餐具。违者可处500~5000元罚款。该《条例》将于1997年9月15日起实施。武汉、哈尔滨、福州、广州、厦门、宁波、汕头等城市也颁布了有关政策、法规,禁止本地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餐具,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白色污染”的危害。但从实践的结果来看,单靠禁止是很难彻底解决“白色污染”问题的,上述颁布禁令的城市都要求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代替原来的难降解的泡沫塑料制品。但是替代品在价格和品质上均无法与普通塑料制品竞争。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行政命令,不考虑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操作起来是很困难的。
第三,强制回收利用。清洁的废旧塑料包装物可以重复使用,或重新用于造粒、炼油、制漆、作建筑材料等。回收利用符合固体废物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通用原则。回收利用不仅可以避免“视觉污染”,而且可以解决“潜在危害”,缓解资源压力,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负荷,节约土地,并可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是一个标本兼治的好办法。但回收利用应该在废旧塑料包装物进入垃圾之前。从垃圾场里重新分拣废旧塑料包装物,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废塑料的利用价值也很低。因分拣出来的废塑料制品太脏,也难以按材质分类,质量无法保障。北京市环保局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1997年6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与市工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市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也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通知》还规定1998年的回收率必须达到30%,1999年达到50%,2000年达到60%。《通告》发布后,生产、经销单位和个人立即到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提出自己的回收利用计划和具体保证措施。这是北京市解决“白色污染”的一个突破口。在取得实效后,将逐步增加强制回收利用的废塑料制品的种类和比例,最终消除“白色污染”。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天津市防治“白色污染”工程可行性调研报告》,提出了一整套防治方案,确定通过回收再利用达到节约资源、消除污染的目的。目前正在制定“回收利用计划书”、“试点工作运行图”、“试点工作进度大纲”,并在筹备成立“天津市‘白色污染’防治产业协会”。
在技术方面,一是采取以纸代塑。纸的主要成份是天然植物纤维素,废弃后容易被土壤中的微生物分解,因此可以解决前面所说的“潜在危害”,但也会带来新的环境问题:首先造纸需要大量的木材,而我国的森林资源并不富裕;其次造纸过程中会带来水污染。另外,在性能、成本等方面,纸制品尚不能与塑料制品抗衡。目前,我国也有以甘蔗杆、稻草为原料生产一次性餐具的做法,但尚处于试验阶段。
二是采用可降解塑料。在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过程中加入一定量的添加剂(如淀粉、改性淀粉或其它纤维素、光敏剂、生物降解剂等),使塑料包装物的稳定性下降,较容易在自然环境中降解。目前,北京地区已有19家研制或生产可降解塑料的单位。试验表明,大多数可降解塑料在一般环境中暴露3个月后开始变薄、失重、强度下降,逐渐裂成碎片。如果这些碎片被埋在垃圾或土壤里,则降解效果不明显。使用可降解塑料有四个不足:一是多消耗粮食;二是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仍不能完全消除“视觉污染”;三是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不能彻底解决对环境的“潜在危害”;四是可降解塑料由于含有特殊的添加剂而难以回收利用。解决白色围绕的措施
白色污染日益严重,面对如此形式,解决它是很迫切的。目前,解决的快速方法还未得出。但还是有一些可以实施的措施。下面就介绍几种:
我国用稻草和麦干等为原料制成草纤维薄膜达到了化学标准。把其埋入土壤8个月可以解成无“遗毒”且能“造福”的肥料。又美国一杜邦化学公司研制乳酸聚合物作原料的新型塑料,由再生资源如干酪乳清和玉米制得,用完后,在空气,水和细菌的作用下,半年可降解为水和二氧化碳,利用这些高新科技的材料来代替现用的“白色污染”物,以达到使用率,-从而减少白色污染。
其次,“绿色塑料”——可降解性塑料,一般可分为化学降解与光降解,生物降解和光与生物双作用。光与(化学)可降解塑料的制作。是在塑料制品表面喷洒一种特制的配方溶液,使它与塑料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从而使塑料逐渐溶解成为可被水冲洗的无害物质,如此一来,就可以大大降低“白色污染”问题。
我国科学家使用纤维素及稻草和麦干,研制出了生物降解聚乙烯地膜。日本工业技术研究院也利用农作物下脚如豆干等制成了可降解农用地膜,不仅粘拉的强度高达40千克每平方厘米,且成本也较为便宜。如此好的发现,运用到现实生活中来,那该是多么可喜的成果,不仅解决问题,也不用限度使用等。一举两得,多好!
以上说明了白色污染是可以解决的,不过因技术,资金等问题,解决有一定的难度,但通过科学家的努力加上国家经济的发达,一定有能力把白色污染问题解决。
现在作为公民的我们不仅应从自身做起,不乱扔白色污染物品,而且应该大力宣传,让你周围的人也懂得保护环境,不仅我们公民应努力,而且我国领导也应如此。为此我国199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1999年5月施行的《北京市限制销售,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管理办法》对防治白色污染作了具体的规定。“消除白色污染,倡导绿色消费”,成为1999年“地球日”环境宣传活动的主题。启动菜篮子计划,发放环保购物袋等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共同的行动。可见,我国已重视起“白色污染问题,并尝试去解决。这些条文的颁布,为解决问题提供了条件。
作为祖国的一员,应大力配合国家把问题解决,“治理白色污染”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减少“白色污染”,建立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威胁子孙后代和不污染环境的绿色文明,施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白色污染释义:
指废塑料及其制品对环境成的污染。塑料不易降解,影响环境的美观、所含成分有潜在危害。因塑料用做包装材料多为白色,所以叫白色污染。
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有食品包装、泡沫塑料填充包装、快餐盒、农用地膜等。
白色污染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资源,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
白色污染的危害:
1.对人体的危害: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能致癌、并有抑制免疫、生殖毒性和内分泌毒 。发泡塑料制品的制作原料是聚苯乙烯,所用的发泡剂是氟里昂。除污染问题外,它里面还含有“二恶英”及其它一些有毒物质。当温度超过65℃以上时,一些毒素和“二恶英”就会析出并渗入食品中,会对人的肝脏、肾脏、生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吃掉用发泡餐盒装过的热食物就等于吃掉了“二恶英”等毒素。
2.对土壤的危害: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进入土壤里,会影响土壤内的物、热的传递和微生物生长,改变土壤的特质。作为生活垃圾进入垃圾场填埋或散落在田野进入土壤后,废塑料制品混在土壤中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作物减产。其中包括使用后遗留在土壤中的地膜。农田使用的塑料薄膜老化后, 会破碎遗留在田间,不分解腐烂。破坏土地结构, 阻碍植物吸收水分及根系生长, 影响农作物收成。据调查,每亩地若含残膜3.9公斤,就可使玉米减产11%~23%,小麦减产9%~16%, 而且这种污染很难消除。
3.对动物的危害:废弃在地面和水上的废塑料袋,容易被鱼、马、牛、羊等动物当作食物吞入,塑料袋在动物肠胃里消化不了,导致动物肠胃肌体损伤和死亡,在动物园、牧区、农村和海洋,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北京动物园的羚羊.长颈鹿有的误食塑料袋致病,“国宝”大熊猫因误食塑料袋致死的事也有发生。
4.对海洋的危害:废弃塑料对海洋的污染已成为国际性问题,向海洋倾倒的塑料垃圾不仅危急海洋生物的生存,而且还因缠绕在海轮的螺旋桨上,而酿成海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