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可抗力

崔中石2023-02-01  29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这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形下不能因不可抗力而免责:

(1)金钱债务的迟延履行。在金钱债务未能及时履行时,无论迟延履行因何种原因引起,债务人都负迟延责任。

(2)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负有通知义务和提供证明的义务。

(1)通知义务。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后,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迟延履行、部分履行的事由,从而让对方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合同不能履行而造成的损失。

(2)提供证明的义务。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还要在合理期限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有关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如果当事人怠于实施这些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

世界各国均将不可抗力作为免责的条件,中国民法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有以下问题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4、不可抗力的免责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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