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是一款报废年限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累计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
使用年限达到10年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使用年限达到9年的正三轮摩托车。
这条政策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安全性,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也有合理之处,当时我国有着数量庞大的摩托车,接近一亿台,但是限于当时的经济条件,绝大多数都是一些比较廉价的入门摩托车。
而其中国产摩托车占了很大的比例,而实事求是地说,国产摩托车在耐用性方面, 和国外的摩托车还有很大的差距,往往使用不到13年就出现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13年强制报废的政策应运而生,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
一、摩托车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1、摩托车报废年限为13年。但行驶里程达到10万公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轻便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和边三轮摩托车,累计行驶里程达到8万公里的正三轮摩托车也需要报废。
2、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二、汽车报废是否可以延缓报废
1、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2、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3、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