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资料:广大无党派工农基本群众,尽管他们在统一战线中居基础地位,但从来就不是统战工作对象,当然也就不能称之为统一战线意义上的无党派人士。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无党派人士是没有党派组织的有党派性的民主人士,2000年,中央统战部下发《关于加强新时期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意见》,正式规范了对无党无派人士的称谓,统一使用“无党派人士”这个概念,明确对无党无派人士群体称无党派人士,对无党派人士中的代表人物称无党派代表人士。
同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战线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肯定了无党派人士这个概念,明确无党派人士是统一战线的重要工作对象。
无党派民主人士称谓阶段。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发布“五一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5月5日,郭沫若等知名人士在发给毛泽东的响应“五一”号召的致电中,为了与以往的“社会贤达”相区别,首次使用了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称谓。
这一称谓,准确地把参加了我党领导的统一战线而又没有加入任何党派组织的人士,同那些以无党无派面目出现、实际上依附于国民党政府的政客区分开来,反映了无党派民主人士在重大历史关头对政治道路的正确选择,使我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更加团结巩固。
以上内容参考 共产党员新闻网——无党派人士称谓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