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的,经考试合格,由实施相应学历教育的专科学校录取,取得专科生入学资格。专科教育由大学、学院和专科学校等实施,自1999年起,专科教育陆续改革为专门由高等专科学校实施,同时,教育部开始试点发展高职教育,通过改革、改组和改制逐步调整举办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学生毕业时获得大专学历证书。
师范专科学校,90年代后改称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培养初中、小学教师的高等学校,属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师范院校。中国由省、专区双重领导,以省或专区为主。两或三年制。依初中和小学课程设置专业。1922年教育部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令》规定,“为补充初级中学教育之不足,得设二年之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校教育科或师范大学校,亦得设于师范学校或高级中学,收受师范学校及高级中学毕业生”。
师专是师范专科学校。
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初中、小学教师的高等学校。中国由省、专区双重领导,以省或专区为主。两或三年制。依初中和小学课程设置专业。
1922 年教育部公布的《学校系统改革令》规定,“为补充初级中学教育之不足,得设二年之师范专修科附设于大学校教育科或师范大学校,亦得设于师范学校或高级中学, 收受师范学校及高级中学毕业生”。
扩展资料:
教育部 1929年公布大学组织法、大学规程及专科学校组织法,1931年公布专科学校规程后,一些省陆续独立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2年,教育部颁发两年和三年制师专汉语言文学、历史学、政治教育、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音乐、美术 10 科的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各专业课程分为政治理论、外国语、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体育和专业课五类。
师专生源主要来自全国高考,即通过每年6月份的普通高考录取入学,读完专科专业所有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而取得专科学历。
普通全日制统招专科生毕业时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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