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3日,中国创业板举行开板启动仪式。数据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创业板公司,平均市盈率为56.7倍。2009年10月30日,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
创业板买卖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买入证券,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一次性申报卖出。
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证券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8月24日,注册制首批上市,新交易规则正式施行。
新股上市第一天的涨幅往往都是不错的,所以参与打新股的投资者较多。首批注册制创业板新股上市首日可谓是大获全胜,18只新股均为正的涨幅,且涨幅基本都高于44%,而日后多数新股价格下跌,只少数维持了正的涨幅。
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是必须拥有创业板账户。投资者需要接受专业机构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这是因为创业板股票的风险性较大,同时拥有较高的收益性,对于保守型的投资者来说不太适合。
扩展资料: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创业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