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是具有一个独立国家的国籍的人,可以是集体也可以个人。只要确定某国国籍就具有该国宪法规定的权力与义务(但公民犯罪可以被剥夺某些权力而仍然是该国公民)。公民其实就是国民或国人的同义词。与公民相关的“人民”容易混淆。“人民”概念比较复杂。人民在古代就是人与民的合称,人是泛指人类个体,可以称作灵人(参见弘申钰《易学本原道论》等);而民是劳动者(最初可能专指奴隶),后来指官吏之外的普通人,也叫民人,也是贫民(古代剥削制度人民不可富裕,富裕也转换成为地主或奴隶主、富商等)。古代的人民就是民人力普通百姓即平民。由于后来劳动人民与普通市民革命当家做主,在人民政府担任公职与从事文化工作的人都被视为广义劳动,所以都是人民。因此,人民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群体,个体的人民就是百姓,一般就是平民概念。现代社会的人民主要出现在社会主义国家(有的说法认为是政治概念),往往以群体概念出现,其实就是人民群众或群众,如“人民民主”“人民共和国”。但是在有的语境里,公职人员又不叫人民群众,如有时党员、公务人员、官职人员就不在人民或群众之内,如“为人民服务”“脱离人民群众”。还有的语境指国家民族或其个体,实际上就是“公民”的非法律语境的普通说法(只是公民多用于法律事务语境),比如“中国人民”“美国人民”“阿根廷人民”等。总体上,现代汉语对人民与公民的定义缺乏逻辑标准,只能在法律与政治概念语境才有明确的含义。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2. 收到中国法律保护,并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义务的人;
3. 公民不仅包括人民,还包括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敌人。
“公民和人民的辨析
公民不等于人民
1. 公民是法律概念,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
2. 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公民是人们最基本、共同的社会角色,是社会成员普遍的法定身份。
从人种上看: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
从职业上看:工人、农民、商人、军人
从家庭身份上看:父母、子女、妻子
从经济条件上看:富人、穷人
公民的最重要特征:
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
1. 公民在依法享有任何一项权利的同时,都伴随着保证其实现的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 公民的权利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容非法践踏,不可非法剥夺;公民的义务也是法定的,神圣的,不容推卸的。
珍重公民称号的意义:
公民的称号表达了法律对人权的确认和保护,一旦丧失了公民的称号,就意味着失去了该国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