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一共有7个。
质数的定义:一个大于1的自然数,除了1和它本身外,不能被其他自然数整除。换句话说就是该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的因数。
因数,数学名词。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另外,1和0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扩展资料:
100以内的质数表:
2 3 5 7 11 13 17 19 23 29
31 37 41 43 47 53 59 61 67 71
73 79 83 89 97
方法一:儿歌记忆法(一)
(二、三、五、七 和 十一) (十三后面是十七) (十九、二三、二十九) (三一、三七、四十一) (四三、四七、五十三) (五九、六一、六十七) (七一、七三、七十九) (八三、八九、九十七)
方法二:儿歌记忆法(二)
(二、三、五、七 和 十一) (十三后面是十七) (还有十九别忘记) (二三,二九,三十一) (三七,四一,四十三) (四七,五三,五十九) (六一,六七,七十一) (七三,七九)(八三,八九)(九十七)
方法三:口诀记忆法
二,三,五,七,一十一; 一三,一九,一十七; 二三,二九,三十七; 三一,四一,四十七; 四三,五三,五十九; 六一,七一,六十七; 七三,八三,八十九; 再加七九,九十七; 25个质数不能少; 百内质数心中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质数
20以内的质数有2、3、5、7、11、13、17、19。
质数指的是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没有其他因数的自然数,如3的因数只有1和3,所以,3是质数。
与质数相对应的概念是合数,合数指的是在大于1的整数中,除了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外,还能被除0以外的其他数整除的数,如4能被2整除,所以,4是合数。
质数具有许多独特的性质:
(1)质数p的约数只有两个:1和p。
(2)初等数学基本定理:任一大于1的自然数,要么本身是质数,要么可以分解为几个质数之积,且这种分解是唯一的。
(3)质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20以内的质数有3、5、7、11、13、17、19。
质数定义为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其他因数的数称为质数。
质数的个数是无穷的。欧几里得的《几何原本》中有一个经典的证明。它使用了证明常用的方法:反证法。具体证明如下:假设质数只有有限的n个,从小到大依次排列为p1,p2,……,pn,设N=p1×p2×……×pn,那么,pn加一是素数或者不是素数。
扩展资料:
合数性质:
(1)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2)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3)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4)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5)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6)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