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的因数有:1、7。
解题过程:
整数a除以整数b(b≠0) 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0不是0的因数。
7是一个质数,只能分解成1和7的乘积,所以7的因数只能是1、7。
事实上因数一般定义在整数上:设A为整数,B为非零整数,若存在整数Q,使得A=QB,则称B是A的因数,记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积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数。12是2的倍数,也是6的倍数。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数。-27是3和-9的倍数。
一般而言,整数A乘以整数B得到整数C,整数A与整数B都称做整数C的因数,反之,整数C为整数A的倍数,也为整数B的倍数。
扩展资料
质因数就是一个数的约数,并且是质数。
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
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
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分解质因数的有两种表示方法,除了最常用的“短除分解法”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塔形分解法”。
1.2个,分别是:7。
2.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
3.0不是0的因数。
4.7是一个质数,只能分解成1和7的乘积,所以7的因数只能是7。
5.小学数学定义:假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
6.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7.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
8.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小学数学不考虑0。
7的因数是1和7,因为7是一个质数,除了本身和1以外没有其它因数。
因数是指能被这个数整除的数,1能整除的数只有1。此外,2~10的因数分别为:2的因数是1、2;3的的因数是1、3。
4的因数是1、2、4;5的因数是1、5;6的因数是1、2、3、6;7的因数是1、7;8的因数是1、2、4、8;9的因数是1、3、9;10的因数是1、2、5、10。
相关性质:
1、合数: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其它正因数。
2、1只有正因数1,所以它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3、若a是b的因数,且a是质数,则称a是b的质因数。例如2,3,5均为30的质因数。6不是质数,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数,所以也不是质因数。
4、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非零自然数,叫做互质数。
将需要求最大公因数的两个数A,B分别分解质因数,再从中找出A、B公有的质因数,把这些公有的质因数相乘,即得A、B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