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斗相当于现在的12~13.5斤左右。
林甘泉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_秦汉经济史(上)》认定:汉代1石=2市斗,1市斗=13.5斤,1石=27市斤粟。
斗和石头都是单位之间换算为10斗为1石。 而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按此换算1石等于120斤,1斗等于12斤。
因此,古代一斗相当于现在的12~13.5斤左右。
容量单位:
担:中国重量单位。旧制一百斤为一担,今以百市斤为一市担。
斛: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一斛本为十斗,后来改为五斗。
升:容器名一斗的十分之一。
斗:dǒu,时指中国市制容量单位。
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自秦汉开始它们之间都是十进制。
一斗表示的是10升。斗和石头都是单位之间换算为10斗为1石。 而在汉代,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按此换算1石等于120斤,1斗等于12斤。因此,古代一斗相当于现在的12~13.5斤左右。
农村生产队的时候,给各家分粮食的时候,都是用斗的,因为粮食的比重不一样,所以在分什么粮食的时候,都会用秤称一下一斗粮食的重量,然后再去计算分到粮食的实际数量的,过去农村分粮都是毛粮的。
所谓一斗穷,指的是双手并列,第一手指头上的纹路要是斗纹,他的生活就会过得很穷。因为你手上只有一个钱粮 斗,说明家里的家里的钱粮太少,不够用的,岂有不穷之理。
古代单位制。
我国度量衡历史悠久。据古书记载:自夏代以来,不仅有了度量衡器具,而且还建立了度量衡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度混乱。战国后期,度量衡制度形成了由混乱逐步走向统一的发展趋势。
秦、隋统一全国后,都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措施。特别是秦朝建立的度量衡制度,对我国以后各代的度量衡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宋、元、明、清、民国都建有度量衡制度,而晚清和民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极为混乱。民国虽曾颁布《度量衡法》,统一度量衡,但全国度量衡单位制终未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