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起源与演变?

cicpa2023-01-30  26

婚姻的演变过程分为几个阶段:

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势,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

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总有一个主夫。

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

1、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2、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3、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念混为一谈。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

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二字的起源。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

婚姻古时又称“昏姻”或“昏因”。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指的是嫁娶之礼。在我国古代的婚礼中,男方通常在黄昏时到女家迎亲,而女方随着男方出门,这种“男以昏时迎女,女因男而来”的习俗,就是“昏”“因”二字的起源。

换句话说,婚姻是指男娶女嫁的过程。郑玄接着又说,婿称为“昏”,妻称为“姻”。因为新郎在黄昏时迎娶,所以称他为“昏”,而新娘随着男方而行,所以称她作“姻”。这个解释和前一说法类似,意义却不相同,因为这个婚姻指的是夫妻关系。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婚姻的起源:婚姻,也被称为古代的“微弱的婚姻”或“微弱的事业”。一般来说,婚姻一词的起源有三个版本:汉朝的郑玄说,婚姻是指结婚仪式。在中国古代婚礼中,男人通常在黄昏时去女人家见新娘,而女人则与男人出去。换句话说,婚姻是男人嫁给女人的过程。婚姻:已婚人士比未婚人士更幸福,世界各地的科学家都同意,极端幸福至少持续到结婚后整整一年。父权制的建立,财产的私有化,以确保子孙后代可以继承父亲的财产,要求儿子的血纯净,同时孩子必须确认父亲的身份。这意味着配对婚姻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这也需要女人的贞操。

血统的合法性要求甚至一夫多妻制也要有一个主妇,例如亚伯拉罕的妻子莎拉(Sarah),后者驱逐了夏甲(Hagar)和她的孩子们,以使儿子以撒得以继承。一夫一妻制家庭是这种需求的最终结果。弗里德里希·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说,一夫一妻制不是基于自然条件,而是基于经济条件,即私人所有制胜过原始的公共所有制。家庭是一个经济联盟,女人是男人的从属事物,是财产。

因此,没有离婚的婚姻。但是现代婚姻和家庭需要以爱情为基础,男女的独立性,特别是经济独立性,消除了经济联盟的必要形式,妇女不再从属于男人,而爱情也不再从属于男人。

不一定是可持续的。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家庭离婚越来越多的原因。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打破一夫一妻制并寻求基于爱情或性本能的关系?值得一提。一夫多妻制。 我比你高一点,严格来说我还是你。 两者都可以视为私有财产,可以随意处置。 关键在于众议院人士是否愿意以不同的方式对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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