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地级市,县和区同级,都是正处级。不过在更高级别的市往往不一样。
以副省级市为例,广州明确规定各区为正厅局级,相当于地级市。而广州下属的县依旧为处县级,高配副厅局级,怎么着都比区要低。而更多的副省级市,区都是副厅局级,而县为处县级或者副厅局级不等。
通常情况下,县级市是在原有县的行政范围的基础上,按照以城带乡的理念建立的,其城市应当具备相对独立的功能。
而区则主要是在地级以上的城市内设立,是城区的地域划分。如果有的区远离城市,有两种可能,一是从城市扩展和长远发展等因素考虑,现在的区所在地,将来可能要发展为这个城市的一部分。二是郊区。即将现有城市的周边农村集中或分片划出,归一个或几个郊区性的行政单位管理。
县级干部和区级干部同岗位的行政级别是一样的,县里的一把手(县委书记、县长)和区里的一把手(区委书记、区长)都是正处级,这样依次类推。
县级行政区是行政地位与“县”相同的行政区划总称,其管辖乡级行政区,为乡、镇的上一级行政区划单位,包括地级市的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林区等八种。按照宪法三级行政区划制度体系区分,县级行政区属于第二级行政区,由省、直辖市、自治区等一级行政区直辖。
一般情况下县和区是平级(国家正处级)的,但区的权力较小,只相当于半级政府。不过在更高级别的市往往区与县是不一样。在副省级城市中区是正局级(副厅级),县是副局级(国家正处级)。直辖市中区是正局级(正厅级)单位,县是副局级(副厅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