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振兴是人民幸福的基础和保障,中国近代以来的屈辱历史已经证明,民族不独立,国家不富强,人民的生存根本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人民幸福。
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民为邦本、本目邦宁,国家的富强、民族的振兴都要以人民的权利得到保障、利益得到实现、幸福得到满足为条件,人民幸福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引申含义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所奋斗的一切,归根到底是为人民谋幸福。一切为了人民的幸福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也是贯穿党的十八大报告的一条红线。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情怀,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对自身历史责任的担当。
人民幸福,从来都是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生活如何,又取决于走什么样的道路。“道路关乎党的命脉,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
(1) 提高综合国力是民族振兴的基础;
(2)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3) 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
(4) 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
(5) 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