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性质是理论上对社会上的大多数的企业进行划分,根据企业从事的业务,对社会的贡献程度等,划分不同企业所属的列别。1、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3、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4、按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不同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企业性质可根据以下性质划分进行填写:1、国有企业;
2、集体所有制;
3、私营企业;
4、股份制企业;
5、有限合伙企业;
6、联营企业;
7、外商投资企业;
8、个人独资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财产属于国家,由国家出资兴办的企业。集体所有制是指一定范围内的劳动群众出资举办的企业。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企业的经营性质有以下几种: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个体工商户、 合伙企业、 联营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种类的确定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学理标准和法定标准。学理标准是研究企业和企业法的学者们根据企业的客观情况以及企业的法定标准对企业类型所作的理论上的解释与分类。这种分类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性,但学理上的解释对企业法的制定与实施有着指导和参考作用。
扩展资料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企业形式也得到不断的发展与完善。企业的演进主要经历三个阶段
1、工场手工业时期
这是指从封建社会的家庭手工业到资本主义初期的工场手工业时期。16世纪至17世纪,一些西方国家的封建社会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转变,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加快,大规模地剥夺农民的土地,使家庭手工业急剧瓦解,开始向资本主义工场制转变。工场手工业是企业的雏形。
2、工厂制时期
18世纪,西方各国相继开展了工业革命,大机器的普遍采用,为工厂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1771年,英国人理查德·阿克赖特在克隆福特创立了第一家棉纱工厂。19世纪三四十年代工厂制度在英、德等国家普遍建立。
3、现代企业时期
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工厂自身发生了复杂而又深刻的变化;不断采用新技术,使生产迅速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加剧,产生了大规模的垄断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