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是行政机关,粮食局下属的粮食行政执法队是事业单位,下属的粮食储备管理中心也是事业单位,在粮食局既有公务员也有事业编制人员,县级粮食局一般设有这两个事业单位,但是粮食局本身是行政机关,属于发改委下属的,不过在地方上不需要听从地方发改局的指示。
(一)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二)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三)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的粮食局属于事业单位,但粮食局的领导都是公务员。里面的办事人员多数为事业编制人员。县级粮食局属于正科级单位,并且是县直属的事业单位。国家粮食局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之一,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管理的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业务、行业指导和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的行政机构。
扩展资料:
县级粮食局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中省市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行业指导,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的执行。
2、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工作。
3、指导全县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储备粮油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县粮油管理的技术规范、储粮安全措施和收购、轮换、销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提出粮食应急运行机制并组织实施。
4、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准入资格的审核,受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
5、管理社会粮食流通,保障军队(含武警)、城镇居民、灾区、库区移民、缺粮地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粮食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