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街面治安秩序,依法处置、打击正在发生的各类街面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独立办理抢劫、抢夺、盗窃、扒窃、诈骗等街面侵财案件、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以及其他街面行政、刑事案件,但重大案件或者有特别管辖规定的案件除外;
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治安防范法律、法规,管理辖区车辆和驾驶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道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和其他交通管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监管。
巡警工作如下:
巡警负责日常巡逻,预防、发现及制止各种犯罪活动的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对犯罪分子进行打击;维护日常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案件时需对现场进行保护,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掌握各社区的治安信息,对群众进行教育使群众做到自我防范;发现犯罪嫌疑人需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若有必要需扭送至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完成防火、防盗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突发治安事故,疏导现场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对于受伤遇险且无救援的公民提供救助。
巡警
即巡逻警察,指在一定路线或一定地段用巡逻方式进行勤务活动的人民警察。其主要职责是维护辖区内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和突发性事件;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参加处置灾害性事故;维护交通秩序;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民事纠纷;为社会和公民提供救助和服务等。2014年4月20日起,上海巡警开始两两搭档24小时佩枪巡逻。
有人称巡逻警察为市民的“保护神”,因为他们总是在市民的身边,能给人更多的安全感。巡逻警察负责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在指定地方巡逻,执行法律法规,进行交通管制、疏散人群,预防犯罪和逮捕违规者,负责劝解、制止、查处发生在道路或公共场所的治安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