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是指人类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和信仰,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歪曲的反应。它是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技术不发达的情况下,人们对许多自然现象暂时无法解释,便认为在人世之外,还存在“上帝“、“佛祖“、“鬼神“等在主宰着人的命运。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二种群众性的错误认知,是愚昧落后的表现。
人们从事迷信活动的原因主要有:
1.消灾降褐。企图以求神拜佛、烧香叩头、驱魔赶鬼等方式,来为自己为亲人消灾解难,化凶为吉,带来福运。
2.摆脱困扰。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遭到重大精神打击之后,变得心灰意冷、悲观绝望,便想以此来逃避现实。如有些人在失恋后出家当尼姑或和尚。
3.心理安慰。有些人企图通过迷信活动来弥补一些无法挽回的过失,求得心灵上的慰藉。其突出表现如通过做道场、请法师来对死者进行悼念,追悔对死者生前照顾不周。
迷信活动的种类及表现:
1.传统世俗迷信。相信某些活动、仪式、数字、自然现象、日期会带来好运气,忌讳某些数字、现象并尽量避免。例如许多地区都认为听见喜鹊叫,必有喜事到。因此,当听见喜鹊在自家屋前屋后叫则满心欢喜,而听见乌鸦或猫头鹰叫,则认为是恶的前兆,一般认为是将要死人了,惶惶不安;西方国家认为“13“是个不吉利的数字,我国有些地区则认为“36,,不吉利,36岁是人生的一个“结巴“,是多灾多难的一年,因此在过36岁生日时,亲戚朋友都要来好好庆祝一下,帮助他顺利度过这一年。许多人虽然知道这些做法无任何道理,却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
2.鬼神迷信。认为世间存在神仙和妖魔鬼怪,或相信生物具有超乎自然的“灵魂“或精灵,它们对自然现象(风雨雷电旱涝)和人类的生老病死有控制能力。例如有的人生了病或受了惊,便认为是妖魔附体,不去看医生,而是请法师巫婆来驱妖避邪。有的认为山有山神,河有河神,每年要定期祭拜,以求保风调雨顺,出现了旱灾或涝灾,便是得罪了天神、龙王爷,使之发怒,是对人们的一种惩罚等。
3.人体功能迷信。以个别偶然现象为依据,认为某些人具有超越自然的神奇功能,如相信气功师“末L先知“,能预测水灾、地震,预测他人未来等。
4.特殊的迷信活动。即算命术(包括算“八字“、测字、问卦等)、相术(包括看手相和面相)及看风水。这些迷信活动在我国流传甚广,不仅是在落后的农村,就是在繁华的城市中心,也常可见到算“八字“的、看相的、抽彩头的“算命先生“在给人讲解吉凶福祸,听者全神贯注、诚惶诚恐。从事此类迷信活动的职迷信业人员一般都具有某些共同特点:①有轻度精神或躯体异常,如癫痫、双目失明等;敏感性高、暗示性强,②有较强的判断力及应变能力,能察额观色,--般都能较准确地揣摸到顾客的心理;③能言善辩、表达能力强,有吸引力、说服力;有较好的情绪感染力,能控制他人的情绪活动。
封建迷信活动,则是指在这种思想影响下,神汉、巫婆、算命先生、风水先生等以封建迷信思想和行为骗人钱财者及一般有封建迷信思想的人所进行的有关活动,包括抽签、卜卦、算命、看相、测字、扶乩、请神、驱鬼、看风水、符水治病等。
封建迷信的表现
我国的封建迷信,主要有请神降仙、驱鬼治病、算命、相面、看风水等等。封建迷信不具备上述宗教所具备的特点,因而也就不成其为宗教。封建迷信愚弄群众,骗取钱财,腐蚀人们思想,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必须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