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
是内蒙古自治区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学校前身为始建于1956年的国家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学校升格举办本科层次教育,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由于经济等原因自治区政府决定进行院校调整,将内蒙古建筑学院又恢复为中专建制,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校。1999年7月,经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学校,更名为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关系由自治区建设厅调整到自治区教育厅。2002年3月,学校更名为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同年自治区政府决定将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并入学院。
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有生态、新华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94亩,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近10.69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馆藏图书62.2万册;设有14个教学和教辅单位,有46个高职专业;有教职工583人,专任教师480人;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400余人,其中职业本科学生663人。
两个校区,新校区位于一间房村,内蒙古青年团校南侧。老校区位于回民区植物园北侧。不论专业,所有大一大二的学生都在新小区生活学习,大三的学生就都搬到老校区。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办学历史:
1956年,国家城市建设部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工程学校创建。
1958年,学校升格举办本科层次教育,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院。
1961年,由于经济等原因自治区政府决定进行院校调整,将内蒙古建筑学院又恢复为中专建制,更名为内蒙古建筑学校。
1979年,经原国家教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等专业举办本科层次教育,连续培养了6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建筑学校是专科院校,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一、校史沿革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具有50余年办学历史的建筑类高职名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建筑类高等院校。始建于1956年,1958年改制为内蒙古建筑学院,1961年恢复中专建制。1979年至1989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教委批准,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学、采暖通风和建筑企业管理4个专业共招收6届普通本科班、5届专科班。1994年被国家教育部评定为全国六所建筑类重点中专之一。1999年7月,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二、办学成果◇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09年被教育部评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建筑类职业技术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部确定的自治区建设行业岗位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和全国建设系统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全区高职教育改革试点单位”
◇自治区第一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的院校
◇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自治区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高校工委确定的“全区普通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单位”
◇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自治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高校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
◇自治区普通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内蒙古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先导型院(系)
◇全区高等院校体育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呼和浩特地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 三、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我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14个党总支(含直属党支部),11个党政处室,5个教辅部门,7个教学单位(建筑学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机电与环境工程系、市政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部),全日制在校生9700余人。四、办学基本条件我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1.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000余万元,当量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百名全日制在校生计算机台数和多媒体语音实验室座位数、生均教学用房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普通高校办学条件要求。学院馆藏图书61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建有1.8万平方米的实习实训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先进,能够进行建筑施工、材料、测量、装饰、采暖、通风、供热、给排水、机电等专业的校内生产性实训。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在中国第二冶金建设公司、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资质等级高、发展实力强的企业建设了校外企业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基地120多个。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优秀教学团队建设。现有教职工554人,专任教师375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专任教师119人,具备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占75%以上。学院实施“123名师工程”,即:培养10名在全国建筑类高职院校有知名度、20名在自治区高职院校有知名度、30名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加快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形成了合理的人才梯队结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45人,在读硕士74人,在读博士1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98人。积极聘请建设行业企业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300余人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和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建设了专兼结合的“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学院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自治区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五、人才培养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立足内蒙,服务行业,面向区域,辐射全国,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的一线的实践能力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建筑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依托建设行业,从学院实际出发,建立了以土建类专业为主干的专业群,开设34个专业(含专业方向)。现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2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1门,院级精品课程31门,自治区品牌专业9个,院级品牌专业12个。有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学院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每年独立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先后与200余家区内外建筑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形成了立体化的就业市场。近五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0%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六、社会服务学院有国家甲级资质的建筑勘察设计院和乙级资质的测量研究所等院属企业。其中设计院集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咨询于一体,近年来完成区内外大中型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项目200余个。内蒙古建筑职工培训中心设在学院,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承担全区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培训的专门机构,承担着国家和自治区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高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任务和建设行业21个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培训人数近万人。七、国家示范校建设我院是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全国共有100所院校立项建设,其中内蒙古共有2所院校入选,全国有4所土建类院校入选。学院的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4个专业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示范专业,工程造价专业被确定为自治区财政支持建设的示范专业。八、交流合作我院是内蒙古自治区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两个理事长单位,每年主持全区高职院校之间的教育教学改革研讨、交流共建等活动。学院先后与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8所区内外院校建立了支援合作关系,与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立了京蒙对口支援合作关系。学院积极与美国、澳大利亚、蒙古国等国家的院校开展国家交流与合作,扩大了办学影响。九、奋斗目标近年来,我院坚持“开门办学、开明办学、开放办学”的“三开理念”,依托建设行业,深化校企合作,正在全面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为把学院建成内蒙古及西北地区建筑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基地、建筑业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基地、建设行业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建筑类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基地和自治区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基地,更加卓有成效地服务于国家建设行业和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