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约等于29.95kg,也就是59.9斤。
石或作儋、担,是中国和日本古代容积单位,一石=十斗,通常用来量米。中国古代官员是以米、麦等粮食当作薪俸的,故有郡守两千石之说。《汉书·律历志》记载,汉时“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各朝代对石的定义不同,沈括《梦溪笔谈·辩证一》:“今人乃以粳米一斛之重为一石。凡石者,以九十二斤半为法,乃汉秤三百四十一斤也。”。又史量才《称谓杂记》:“俗民或直以百斤为石,或作担。”
石在古代的用处
日本室町到江户时代一石是52.5公斤稻谷与明清两代不同,脱谷折算糙米约廿多公斤或不到廿公斤白米,日本历史上,则以稻谷石高数,分判诸侯的经济实力,石高制是生产毛额并非租税净值,为一领地生产毛额,抽税后由众多人领取,非领主一人所得,不容易与中国官员作比较。日本的1石米大约相当于现在150公斤米,一个成年人一年消耗的米量最少需120公斤白米。
石高(生产量)有时是以钱换算(丰收时1石约0.4贯钱,饥荒时1石有时会高达5~10贯),有时又以其他的出产(如矿物、特产、渔获、商业收益等)来估计,但不论如何,它都是衡量当时经济生产的单位。日本明治19年改一石为180.39升。
一百二十斤。
“石”是古代重量单位,今读dàn。在古书中读shí,因古时1石约等于1担(即10斗),因此在民间“石”又可俗读为dàn。在正式场合、诗词、古文之中应作本音shí。
10斗等于一石。一石等于一百二十市斤。一市斤等于一斤,所以一石等于一百二十斤。
扩展资料:
自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到建国初期一直采用一斤十六两制。
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保留市制,“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1市斤=0.5公斤
1市斤=10两
市斤以上有市担,以百进位;市斤以下有市两、市钱、市分、市厘、市毫、市丝等,以十进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市斤
百度百科——石
一石等于100斤。
石是量词,意思是计算容量、重量的单位。古代常用容量单位由小到大有升、斗、斛(石)、钟,通常学者们认为斛和石相通,是因自秦汉开始斛和石之间都是十进制。
据古书记载:自夏代以来,不仅有了度量衡器具,而且还建立了度量衡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度混乱。战国后期,度量衡制度形成了由混乱逐步走向统一的发展趋势。秦、隋统一全国后,都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措施。
计量单位:是指根据约定定义和采用的标量,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任何其他同类量可与其比较使两个量之比用一个数表示。
计量单位具有根据约定赋予的名称和符号。并以选定的物质在规定条件显示的数量作为基本量度单位的标准,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的学科中,基本量的选择可以不同。
如物理学上以时间、长度、质量、温度、电流强度、发光强度、物质的量这7个物理单位为基本量,它们的单位名称依次为:秒、米 、千克、开尔文、安培、坎德拉、摩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