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通过首件鉴定,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保证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为零、组(部)件的生产(工艺)定型做准备。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首件鉴定的程序和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军品、民品试制和批量生产的首件鉴定。 3 术语 4 工作方法责任单位 活动 4.1 职责研究所 4.1.1 负责首件鉴定工作。并负责编制《首件鉴定目录》表1,首件鉴定项目至少应包括关键件、重要件,含有关键工序的零部组件。标准件和借用件不列入首件鉴定范围。负责跟踪首件制造,并填写《首件鉴定报告》表3。承制单位 4.1.2 负责加工首件,并填写《首件加工原始记录》表2。研究所 4.1.3 负责召开鉴定会,做出鉴定结论,并填写《首件鉴定报告》表4。 4.2 首件鉴定范围 4.2.1 生产(工艺)定型前试制的零(部或组)件的首件。 4.2.2 在成批生产中,设计、工艺重大更改后试生产的首件。 4.2.3 产品转厂后试生产的首件。 4.2.4 非连续批次试生产的首件。 4.2.5 合同中指定的项目或其他具有试生产性质的零(部或组)件的首件。 4.3 鉴定程序和要求研究所 4.3.1.1 编制的《首件鉴定目录》,并经分公司质量部门会签。下发有关单位。生产处 4.3.1.2 根据《首件鉴定目录》投产首件。研究所 4.3.2 组织有关设计人员、工艺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同行专家等组成鉴定小组,组长由分公司研究所负责人担任。 4.3.3 首件加工承制单位 4.3.3.1 操作者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加工,技术人员及时对操作者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并作记录。承制单位 4.3.3.2 承制单位按规定要求填写流动卡和首件加工原始记录,质量处负责填写《首件检验报告》。质量处 4.3.3.3 首件(批)流动卡必须单列,并加盖“首件”印记。首件鉴定产品,原始质量纪录、质量证明文件等均作明显“首件”印记。质量处 4.3.3.4 所有纪录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晰,确保产品质量具有可追朔性。研究所 4.3.4 首件鉴定 4.3.4.1 依据合同要求,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文件、工艺规程对检验合格的首件进行鉴定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a) 首件的技术文件是否正确、完整、协调、有效; b) 首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c) 选用的器材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d) 加工设备、试验设备、检测设备、工艺装置、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e) 首件生产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f) 原始记录是否完整,是否与首件质量事实相符;操作者和检验人员是否有上岗证。 4.3.4.2 做出鉴定结论,填写《首件鉴定报告》,对鉴定合格的首件发放鉴定合格证。 4.3.4.3 当首件鉴定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采取对策,重新加工和鉴定。 4.3.4.4 在首件鉴定过程中,需下道工序验证才能验收的工序,要经过下道工序验证合格后再继续投产。质量处 4.3.5 《首件鉴定目录》、《首件加工原始记录》、《首件检验报告》、《首件鉴定报告》等鉴定资料,由分公司技术部门复印发技术质量部,并将原件存入技术档案室 表1 首件鉴定目录 产品代号 分厂共 页产品名称 车间第 页序号 图号名称 更改版次 备注编制校核会签批准首件加工原始记录第页日期 图纸更改单号 炉批号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检验员共页 处理人 处理意见 首件编号 首件名称 图纸编号 图纸版次日期 日期 建议人 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表2 本表编号: 分厂车间 产品型号 产品名称 工序表3 首件检验报 告产品代号 首件编号 共 页产品名称 首件名称 第 页承制单位 操作者 加工日期 工序 技术要求 实测结果 量仪及编号 备注结论合格 检验员签字 报告日期 超差表4 首件鉴定报 告编号: 产品代号 首件编号 共 页产品名称 首件名称 第 页图纸版次 承制单位 鉴定内容结果 (满意打√,不满意打×) 不满意评语序号技术文件、图纸、图样等的现行有效性工艺文件的正确、完整、协调和有效性 首件对设计要求的符合型 器材 加工设备、试验设备、检验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器具 生产环境 质量原始记录的完整性 首件质量与质量原始记录文实相符性 操作人员和检验人员的上岗情况 鉴定结论 合格 不合格 评语 签名年 月日 5 相关文件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无) 6相关记录编 号名称 保存地点 保存期限 首件鉴定目录 研究所 三年 首件检验报告 质量处 三年 首件鉴定报告 研究所 三年 首件加工原始记录 质量处 三年 7、对应要素及修订状态对应要素 内容 7.3.8 新产品试制 文件提出单位:文件起草单位:文件起草人:文件批准人: 标记处数 更改单编号 更改人 更改日期首件鉴定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首件检验: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在设备或制造工序发生任何变化,以及每个工作班次开始加工前,都要严格进行首件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