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黄宗羲定律吗?今天,边肖讲述的这条法律对中国的税制改革有着深远的影响。那么什么是黄宗羲定律呢?它出现的原因是什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后果?相信看完下面这篇文章你会明白很多。
什么意思 黄定律 ?简单来说,黄宗羲定律就是一些传统王朝的税改,把前面征收的各种征费、附加费和正税结合起来。但改革后,政府渐渐忘记了一起收的税已经包含了摊派和附加费,又单独摊派了。
结果改了一次,加了一次税。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明朝的一种鞭刑。改革后,公私让步,朝廷收入也大大增加。但后来,法院增加了各种新的摊派和附加费。最后,人民生活贫困,引发了明末农民起义,朝廷毁了自己清廷的一生。这一现象最早由明末大学者黄宗羲提出,故名。
严格来说,这不是法律。只是历史上出现过的现象,但不太常见。现代学者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钱穆先生曾经提到过。但是,它之所以出名,却也是因为秦桧先生的命名 法律 而这个定律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重视,以至于有一段时间,大报小报不停地叫嚣,连我当年学农机的同学都来问我,是不是又有一个数学家叫黄宗羲,算出了一个黄宗羲定律。
对于黄宗羲定律的原因,学者张洪杰有他独特的见解,即在改革之初,人们总要尝到改革的甜头,所以改革者把税收降到很低的水平,甚至低到无法覆盖正常行政运作的成本。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官员私下里只能以各种借口赚钱,所以比如 消防消耗 、 老鼠仓 、 又吐又踢 这样的战术就应运而生了。更何况统治者不仅知道而且默许。对于统治者, 造福人民 新政必须坚持,否则如何维护自己的威信和威望;官员的荣华富贵也要有保障,不然谁愿意为他卖命?
那只能分开做。牌坊要立起来,婊子要雇。就让佣人雇来,委婉点叫: 很好的经文,可惜歪嘴和尚念错了 。私下各种赚钱的结果可想而知。民众的实际负担越来越重,比改革前的水平高一点也不奇怪。这是 黄定律 之所以屡试不爽。当然,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解释名词,而是为了讨论 为什么改革后的税收一定比改革前的水平高 。从统治者的角度来说,只要底线还在,就不会允许官员肆无忌惮地赚钱。
他之所以做出这种削减,默许官员的托词,完全是出于名义上的税收不足以维持官僚体系的运转和官员的尊严与气派的考虑。在统治者眼里,官员可以赚钱,但要适可而止。他们弥补了日常开销就可以收手了,否则就是腐败。事实上,除了像哈利这样最好的例子,大多数所谓的清官都遵循 好好赚钱 标准。在官场,这叫 坏规则 ,丑是丑,好歹也是规矩!然而,这就是问题所在 规则 走吧。
一旦一种违法行为被默许,被允许演变为一种规则或规则,其蔓延和恶化将超出预期者的控制。在工具上,因为它是 坏规则 它是潜规则,所以自然不能放在台面上讨论,也不能明确规范和有效监督。大家只能理解,只能心照不宣,具体操作只能靠良心和诚信;偷偷摸摸,违法的口子已经开了,捞多捞少都是违法的。既然都不合法,多捞总比少捞好。可以说是 坏规则 鼓励官员大捞一笔,税收随着改革越来越重。
如何走出黄宗羲定律的怪圈?结束一切 地下规则 一方面,正视人的逐利欲望是另一方面。不要使用 首先。圣贤的标准 来标榜人,然后用 牲畜标准 去放纵人。曾经在日资企业实习过。公司规定,如果你有重要的商务旅行,可以乘坐出租车。当时有同事提出,是否可以自驾,在出租车费和油费之间报销一笔适中的金额,这样公司和个人都受益。
该公司断然拒绝了这一提议,理由是 公私必须分清 。公司用相对较高的成本来保障员工的权益,杜绝 贪污 可以,但是和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比起来,这个成本不算什么!是 黄定律 不再适用,政府就得走出自己的中世纪,摆脱自己的老味道。现在,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已经到了非改革不可的地步。
如果一时还难以实现普选,至少,政务要公开,税收要体现民意。也就是说,没有民意的授权,不能随意增加税费。当时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革命都与税收的民意有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征得民意机构的许可征税是现代行政的基础。只有认识到这一基本原则,才能真正感受到现代国家和现代行政的大门。就像现在肆虐的非典,所谓的 黄定律 其实并不是法律,而是一种只有政府才能传染的古老瘟疫。、
推荐欣赏:
奶奶的悖论,打开空的大门
霍金悖论,黑洞是平行世界的入口。
开普勒三定律,行星运动三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