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国家,有 上将 这个军衔是存在的,是很多国家将官高级军衔的称号。而在我国,大约 上将 这个职级的职级经过多次调整,不同时期都有差异。大家都知道,十大元帅,那以前是最高军衔,现在将军是最高军衔。
民国时期分为北洋政府时期和国民政府时期。国民政府虽然采用了北洋政府的军衔制度,但也存在很大差异。
北洋政府时期:1912年8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军官士兵军衔表》,军官军衔设三等九等。其中,将官设置为上将、中将、少将。将军是将官的最高军衔,也是最高军衔。
国民政府时期: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官兵军衔表,沿用北洋政府的军衔制度,军衔和衔级不变。当时没有统一的军衔授予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予,总司令部可以授予,军委可以授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首长也可以授予。此外,当时相对于职务和军衔,军衔低于职务是普遍现象,指挥官多被授予将军。一些地方军阀也自称将军。
后来,为了整顿军衔混乱的局面,满足其军事需要,国民政府决定修改军衔。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军、海军和空的官制表和士兵军衔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表,将将军分为一级将军和二级将军,并增加了特级将军。
中国成立后,大约 上将 这个排名已经调整过很多次了。
1955年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度。其中,将官设置为上将、将军、中将、少将。海军上将是将官中的第二大军衔。
1965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并于1965年6月1日起施行。
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恢复军衔制度,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根据军衔条例,将军分为一级上将和上将两个级别,一级上将空不授予。
1994年5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的决定,不再设置一级上将。修改后的军衔设置为三级十级,即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上尉,中尉和少尉。海军上将是最高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