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修改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将于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行使】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修改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和投票办法》,自2021年3月31日起施行。 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简介:练习:2021年3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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