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都察院左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部部长,左副御史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副书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监察部副部长,而都察院相当于现在的中纪委。
在中国封建社会,从汉代的御史台到明清的都察院,都有专门负责监督官员职权的机构。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以左右都御史为主官,左右副都御史、左右都御史、十三监御史之下有百余人。察院等于六部,左右御史和六部尚书合称为七卿。明代的审查官权力很大,对官员的调查都是会同吏部进行,而重大的狱刑则是会同刑部和大理院进行审判,统称为三司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