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民法通则》规定,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行使】。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胎儿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就不存在。导读:练习:《民法通则》规定,胎儿涉及()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如果胎儿在分娩时已经死亡,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就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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